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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櫞酸鐵銨維B1糖漿Ⅰ
枸櫞酸鐵銨維B1糖漿Ⅰ

枸櫞酸鐵銨維B1糖漿Ⅰ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枸櫞酸鐵銨維B1糖漿Ⅰ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3021800

生產企業: 湖南漢森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缺鐵性貧血,如慢性失血、營養不良、妊娠、兒童發育期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枸櫞酸鐵銨維B1糖漿Ⅰ
枸櫞酸鐵銨維B1糖漿Ⅰ
氨甲環酸片
氨甲環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10毫升含枸櫞酸鐵銨200毫克(相當於鐵43毫克),維生素B10.5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為: 氨甲環酸。

生產企業

湖南漢森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信誼萬象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3021800

國藥準字H310200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缺鐵性貧血,如慢性失血、營養不良、妊娠、兒童發育期等。

本品主要用於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亢進所致的各種出血。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高纖溶狀態,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適用於:前列腺、尿道、肺、腦、子宮、腎上腺、甲狀腺、肝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髒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用作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PA)、鏈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產、胎盤早期剝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纖溶性出血;局部纖溶性增高的月經過多,眼前房出血及嚴重鼻出血;用於防止或減輕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術後的出血;中樞動脈瘤破裂所致的輕度出血,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顱內動脈瘤出血;應用本品止血優於其他抗纖溶藥,但必須注意並發腦水腫或腦梗塞的危險性,至於重症有手術指征患者,本品僅可作輔助用藥;用於治療遺傳性血管神經性水腫.可減少其發作次數和嚴重度;血友病患者發生活動性出血,可聯合應用本藥;可治療溶栓過量所致的嚴重出血。

用法用量

口服。飯後服用,成人:每次10-20毫升、一日3次。兒童遵醫囑。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為防止手術前後出血,可參考上述劑量,為治療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劑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1鐵負荷過高或非缺鐵性貧血者禁用。2肝腎功能嚴重不全者禁用。

本品副作用較氨基己酸為少。偶有藥物過量所致顱內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瀉、惡心及嘔吐;較少見的有經期不適(經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續應用本品較久者,應作眼科檢查監護(例如視力測驗、視覺、視野和眼底)。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缺鐵性貧血,如慢性失血、營養不良、妊娠、兒童發育期等。

本品主要用於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亢進所致的各種出血。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高纖溶狀態,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適用於:前列腺、尿道、肺、腦、子宮、腎上腺、甲狀腺、肝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髒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用作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PA)、鏈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產、胎盤早期剝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纖溶性出血;局部纖溶性增高的月經過多,眼前房出血及嚴重鼻出血;用於防止或減輕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術後的出血;中樞動脈瘤破裂所致的輕度出血,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顱內動脈瘤出血;應用本品止血優於其他抗纖溶藥,但必須注意並發腦水腫或腦梗塞的危險性,至於重症有手術指征患者,本品僅可作輔助用藥;用於治療遺傳性血管神經性水腫.可減少其發作次數和嚴重度;血友病患者發生活動性出血,可聯合應用本藥;可治療溶栓過量所致的嚴重出血。

藥理作用

本品所含枸櫞酸鐵銨為補鐵劑。鐵是紅細胞中血紅蛋白組成元素,缺鐵時紅細胞合成血紅蛋白量減少,致使紅細胞體積變小,攜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鐵性貧血。維生素B1參與體內輔酶的形成,對缺鐵性貧血具有輔助治療作用。

注意事項

1用於日常補鐵時,應采用預防量。2治療劑量不得長期使用,應在醫師確診為缺鐵性貧血後使用,且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和血清鐵水平。3下列情況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腸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結腸炎。4勿與濃茶同服。5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應用本品患者要監護血栓形成並發症的可能性。對於有血栓形成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單獨用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纖溶性出血,以防進一步血栓形成,影響髒器功能,特別是急性腎功能衰竭。如有必要,應在肝素化的基礎上才應用本品。 3.如與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應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認為在凝血因子使用後8小時再用本品較為妥善。 4.由於本品可導致繼發腎盂和輸尿管凝血塊阻塞,血友病或腎盂實質病變發生大量血尿時要慎用。 5.宮內死胎所致低纖維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療較本品為安全。 6.慢性腎功能不全時用量酌減,給藥後尿液濃度常較高:治療前列腺手術出血時,用量也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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