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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膠囊
利巴韋林膠囊

利巴韋林膠囊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40157

生產企業: 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膠囊
利巴韋林膠囊
雙環醇片
雙環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其化學名稱為:1-?-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本品主要成份為雙環醇。

生產企業

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協和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40157

國藥準字H2005171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本品可用於治療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轉移酶升高。

用法用量

口服 1 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療程7天。 2 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療程7天。 3 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分4次服用,療程7天。6歲以下小兒口服劑量未定。

口服,成人常用劑量一次25mg,必要時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個月或...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孕婦禁用。

服用本品後,個別患者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均為輕度或中度,一般無需停藥、或短暫停藥、或對症治療即可緩解。 在入選2200例12歲至65歲患者的雙環醇片Ⅳ期臨床研究中,未見嚴重不良反應,研究者報告30例與本品很可能有關或可能有關的不良事件,偶見(發生率<0.5%)皮疹、頭暈、腹脹、惡心,極個別(發生率<0.1%)出現頭痛、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睡眠障礙、胃部不適、血小板下降、一過性血糖血肌升高、脫發。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本品有較強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劑量1mg/kg即引起胚胎損害,故禁用於孕婦和有可能懷孕的婦女(本品在體內消除很慢,停藥後4周尚不能完全自體內清除)。2.少量藥物由乳汁排泄,且對母子二代動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婦女在用藥期間需暫停哺乳,乳汁也應丟棄。由於哺乳期婦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於此種病例。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不推薦應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無本品對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的研究資料,同其它藥物一樣,應權衡利弊,謹慎使用。 兒童用藥:12歲以下兒童的最適劑量遵醫囑。 老年用藥:70歲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適劑量尚待確定。

成分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本品可用於治療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轉移酶升高。

藥理作用

藥理學廣譜抗病毒藥。體外具有抑製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種病毒生長的作用,其機製不全清楚。本品並不改變病毒吸附、侵入和脫殼,也不誘導幹擾素的產生。藥物進入被病毒感染的細胞後迅速磷酸化,其產物作為病毒合成酶的競爭性抑製劑,抑製肌苷單磷酸脫氫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鳥苷轉移酶,從而引起細胞內鳥苷三磷酸的減少,損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複製與傳播受抑。對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體作用。毒理學動物實驗發現本品可誘發乳房、胰腺、垂體和腎上腺良性腫瘤,但對人體的致癌性並未肯定。藥物對倉鼠等動物可引起頭顱、齶、眼、頜、骨骼和胃腸道的畸形,子代成活減少,但靈長類動物實驗並未發現藥物對胎仔的影響。給予小鼠、大鼠和猴口服利巴韋林,劑量分別為30、36和120mg/kg或持續4周以上(相當於人用劑量:給予體重為5kg的兒童4.8、12.3和111.4mg/kg,或者體重為60kg成人2.5、5.1和40mg/kg。以上均按體表麵積折算),出現心髒損傷。

藥理作用 雙環醇為聯苯結構衍生物。動物試驗結果發現:雙環醇對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撲熱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損傷的氨基轉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轉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髒組織病理形態學損害有不同程度的減輕。體外試驗結果顯示雙環醇對肝癌細胞轉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細胞株具有抑製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雙環醇Ames試驗、CHL染色體畸變試驗、小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給予雙環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於交配前連續給藥60天,雌性大鼠於交配前14天到妊娠後15天連續給藥。雄性、雌性大鼠分別於雌性大鼠妊娠後第7天和第20天處死。結果顯示對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數、胎仔性別、胎仔體重、骨骼發育、內髒發育未見明顯影響。

注意事項

1.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口服本品後引起血膽紅素增高者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含量下降。 3.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長期或大劑量服用對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應。

1.在用藥期間應密切觀察病人臨床症狀,體征和肝功能變化,療程結束後也應加強隨訪。 2.有肝功能失代償者如膽紅素明顯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靜脈曲張出血、肝性腦病及肝腎綜合征慎用或遵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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