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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米安色林片
鹽酸米安色林片

鹽酸米安色林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米安色林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10441

生產企業: 山東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藥物治療的各型抑鬱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鬱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米安色林片
鹽酸米安色林片
卡馬西平片
卡馬西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鹽酸米安色林化學名:1,2,3,4,10,14b-六氫-2-甲基二苯並[c,f]吡嗪[1,2-a]氮雜卓鹽酸鹽。分子式:C18H20N2?HCL分子量:300.08

卡馬西平。

生產企業

山東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

江蘇鵬鷂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441

國藥準字H320210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藥物治療的各型抑鬱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鬱症狀。

1. 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

用法用量

口服,開始每日30mg,根據臨床反應可調整至每日30~90mg,睡前1次服,維持量每日60mg。老年人開始劑量不得超過30mg,增量宜緩慢。

1.成人常用量(1)抗驚厥,初始劑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漸增加劑量直至最佳療效。(2)鎮痛,開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後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緩解,維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3)尿崩症,單用時一日0.3~0.6g,如與其他抗利尿藥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每日0.2~0.4g,每周逐漸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歲,不超過1g;15歲以上不超過1.2g;有少數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為1.2g,12~15歲每日不超過1g,少數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過1.2g。2.小兒常用量兒童10~20mg/kg。維持血藥濃度應在4~12μg/ml之間。

副作用

躁狂症病人禁用。

已知對卡馬西平相關結構藥物(如:三環類抗抑鬱藥)過敏者。有房室傳導阻滯,血清鐵嚴重異常、骨髓抑製、嚴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適用藥物治療的各型抑鬱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鬱症狀。

1. 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

藥理作用

鹽酸米安色林在化學結構上是一個非三環類抗抑鬱藥,它的活性成分屬於呱嗪-氮卓化合物。由於其化學結構中沒有三環類抗抑鬱藥的基本側鏈,這一側鏈被認為是與三環類抗抑鬱藥的抗膽堿能作用有關。因此,鹽酸米安色林沒有抗膽堿能的不良反應。鹽酸米安色林抗抑鬱效果與當前所使用的其它抗抑鬱藥相似,但它兼有抗焦慮的作用。

1.神經係統常見的不良反應:頭暈、共濟失調、嗜睡和疲勞。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瀦留和低鈉血症(或水中毒),發生率約10%~15%。 3.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變態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皮疹、蕁麻疹、瘙癢;兒童行為障礙,嚴重腹瀉,紅斑狼瘡樣綜合症(蕁麻疹、瘙癢、皮疹、發熱、咽喉痛、骨或關節痛、乏力)。 4.罕見的不良反應有腺體病,心律失常或房室傳導阻滯(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製,中樞神經係統中毒(語言困難、精神不安、耳鳴、顫、幻視),過敏性肝炎,低鈣血症,直接影響骨代謝導致骨質疏鬆,腎髒中毒,周圍神經炎,急性尿紫質病,栓塞性脈管炎,過敏性肺炎,急性間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曾有一例合並無菌性腦膜炎的肌陣孿性癲癇患者,接受本品治療後引起腦膜炎複發。偶見粒細胞減少,可逆性血小板減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注意事項

  1.鹽酸米安色林在服藥最初幾天內,可能影響精神運動性功能,服用抗抑鬱藥治療抑鬱症的患者,一般應避免從事危險性工作,如駕車或操作機器;  2.鹽酸米安色林象其它抗抑鬱藥一樣,對雙相抑鬱症患者可能誘發輕躁狂發作。對這類病人應停止治療;  3.曾報導說鹽酸米安色林能引起骨髓抑製,主要為粒細胞減少症和粒細胞缺乏症。一般見於治療4~6周左右,停藥後即可恢複,如病人出現發熱、咽痛、口角炎或其它感染症狀,則應作血常規檢查,這一副反應可見於各種年齡,但老年人中更易發生;  4.當患者同時有糖尿病、心髒病、肝或腎功能不全時,應采取常規預防措施,並嚴密檢查其同時服用的其它藥物劑量,雖然鹽酸米安色林治療時並不一定發生抗膽堿能副作用,但對窄角性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可疑患者,仍應加強觀察。

1.與三環類抗抑鬱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用藥期間注意檢查:全血細胞檢查(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及血清鐵,應經常複查達2~3年),尿常規,肝功能,眼科檢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應注意。 5.癲癇患者不能突然撤藥。 6.已用其他抗癲癇藥的病人,本品用量應逐漸遞增,治療4周後可能需要增加劑量,避免自身誘導所致血藥濃度下降。 7.下列情況應停藥:肝中毒或骨髓抑製症狀出現,心血管係統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 8.用於特異性疼痛綜合征止痛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減量至停藥。 9.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反應,漏服時應盡快補服,不可一次服雙倍量,可一日內分次補足。 10.下列情況應慎用:乙醇中毒,心髒損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對其他藥物有血液反應史者(易誘發骨髓抑製),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或其他內分泌紊亂,尿瀦留,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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