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0557

生產企業: 南京正科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成人抑鬱症。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巴氯芬片
巴氯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磺酸瑞波西汀,化學名稱:(±)-(2RS)-2-[(RS)-(2-乙氧基苯氧基)苯甲基]嗎啉甲磺酸鹽。

巴氯芬

生產企業

南京正科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0557

國藥準字J2004010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成人抑鬱症。

本品用於緩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痙攣:1、多發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腫瘤、橫貫性脊髓炎、脊髓外傷和運動神經元病。2、腦血管病、腦性癱瘓、腦膜炎、顱腦外傷。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兩次。2~3周逐漸起效。用藥3~4周後視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劑量不得超過3片(12mg)。

口服成人:推薦初始劑量為5mg,每日三次,應逐漸增加劑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劑量,但應根據病人的反應具體調整劑量。對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劑量應為每日5~10mg,劑量遞增應緩慢。常用劑量為每日30mg至75mg,根據病情可達每日100~120mg。兒童:每日劑量為0.75~2mg/kg體重。對10歲以上兒童,每日最大劑量可達2.5mg/kg體重。通常治療開始時每次2.5mg,每日4次。大約每隔3天小心增加劑量,直至達到兒童個體需要量。推薦的每日維持治療量如下:12個月~2歲兒童:10~20mg。2~6歲兒童:20~30mg。6~10歲兒童:30~60mg(最大量70mg)。

副作用

下列情況應禁用:妊娠、分娩、哺乳期婦女;對本品過敏或對其成份過敏;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有驚厥史者,如癲癇患者;眼壓升高(青光眼)患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難者;血壓過低(低血壓)或正在服用降壓藥的患者;心髒病患者,如近期發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曾有過躁狂發作的患者。

1,對本品過敏者。 2,癲癇,帕金森病,風濕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痙攣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禁用於小於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未滿18歲的患者接受這一類藥物治療時,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增高,如自殺企圖,自殺念頭和敵意(主要是攻擊性、對抗性的行為和憤怒)。 目前還缺乏對兒童和青少年的生長、成熟、認知和行為發育影響的長期安全性資料。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尚無用於孕婦的臨床資料。動物生殖毒性試驗研究表明,本品對大鼠的生殖能力、生育力及分娩沒有影響,對大鼠和兔沒有致畸作用,但是大鼠圍產期用藥會使子代存活率下降。 本品會少量分泌到乳汁。對嬰兒存在潛在影響的風險。 因此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對本品有較大的個體差異,體內含量增加,劑量不易掌握,目前暫不推薦用於老年患者。

成分

用於治療成人抑鬱症。

本品用於緩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痙攣:1、多發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腫瘤、橫貫性脊髓炎、脊髓外傷和運動神經元病。2、腦血管病、腦性癱瘓、腦膜炎、顱腦外傷。

藥理作用

甲磺酸瑞波西汀為選擇性去甲腎上腺素(NE)重攝取抑製劑,通過對NE再攝取的選擇性阻滯,提高中樞內NE的活性,從而改善患者的情緒。臨床用於治療抑鬱症。對5-羥色胺、多巴胺重吸收位點沒有親和力,對毒蕈堿、組胺或腎上腺素受體幾無親和力。

本品為解痙藥,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為作用於脊髓的骨骼肌鬆弛劑、鎮靜劑。該藥通過激動GABAβ-受體而使興奮性氨基酸如穀氨酸、門冬氨酸的釋放受到抑製,從而抑製單突觸和多突觸反射在脊髓的傳遞而起到解痙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停用7天以內不宜使用單胺氧化酶抑製藥(MAOI)。 2.停用MAOI不超過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 3.服用本品後不會立即減輕症狀,通常症狀的改善會在服藥後幾周內出現,因此,即使服藥後沒有立即出現病情好轉也不應停藥,直到服藥幾個月後醫生建議停藥為止;已有少量患者停用本品後出現戒斷症狀的報告,包括頭痛、頭暈、緊張和惡心(感覺不適)。 4.堅持每天服藥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錯過一次服藥,可在下一個用藥時間繼續服用下一個劑量即可。 5.本品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不應擅自提供給其他抑鬱症病人;若有任何不良反應加重或出現新的不良反應,應立即告知醫生。 6.服用本品可能出現自殘或自殺的想法;臨床試驗資料顯示,在使用抗抑鬱藥物治療精神疾病時,小於25歲的成年人出現自殺行為的風險更高;如果出現自殘或自殺的想法,請立即就醫。建議患者家屬和看護者必須密切觀察所有年齡患者進行抗抑鬱藥物治療後的臨床症狀變化、自殺傾向、行為的異常變化,並與醫生進行溝通。通常不應用於小於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目前暫不推薦用於老年患者。 7.服用本品時不應開車或操作機械,除非確認這些操作是安全的。

1.潰瘍病、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具鎮靜作用,服藥後駕車或操縱機器應注意。3.停藥前應逐減減量,以防反跳現象。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商務聯係

藥企營銷&商務合作聯係: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