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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舍曲林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1830

生產企業: 蓬萊金創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複發和再發。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
氫溴酸西酞普蘭片
氫溴酸西酞普蘭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舍曲林。其化學名稱為:(1S-順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氫-N-甲基-1-萘胺鹽酸鹽。

氫溴酸西酞普蘭。

生產企業

蓬萊金創藥業有限公司

四川科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1830

國藥準字H2004120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複發和再發。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抑鬱性精神障礙(內源性及非內源性抑鬱)。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服藥一次,早或晚均可,與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療抑鬱症和強迫症的有效劑量為50毫克/日。少數患者療效不佳而對藥物耐受較好時,可在幾周內根據療效逐漸增加藥物劑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為24小時,調整劑量的間隔時間不應短於1周。服藥7天左右可見療效,完全的療效則在服藥的第2至4周才顯現,強迫症療效的出現則可能需要更長時間。長期用藥應根據療效調整劑量,並維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療劑量。

成人:氫溴酸西酞普蘭片劑每日服用1次。開始劑量每日1片(20mg),如臨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2片(40mg)或最高劑量每日3片(60mg)。超過65歲的病人,劑量減半,即每日0.5片-1.5片(10-30mg)。抗抑鬱劑治療屬於對症治療,必須持續適當長的時間,一般來說對躁狂性-抑鬱精神障礙需4-6個月。若出現失眠或嚴重的靜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議輔予鎮靜劑治療。

副作用

禁用於對舍曲林過敏者;禁止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合用。

禁忌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聯合使用;對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盡管兒童患者對舍曲林的代謝稍快,為了避免產生過高的血藥濃度,對兒童患者建議使用較低劑量,尤其是6~12歲體重較輕的兒童。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曾在大鼠及家兔進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類最大用藥劑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計)的劑量水平下均無致畸證據。然而在相當於人類最大用藥劑量的2.5倍至10倍的劑量水平下(按mg/kg/日計),舍取林與胚胎的骨化延遲有關,可能繼發對於胚胎屏障的影響。在人類最大劑量約5倍的劑量水平下(按mg/kg/日計),給予母體舍曲林後出現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對於其它的抗抑鬱藥物也曾有過對於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這些影響的臨床意義還不明確。對於妊娠期婦女沒有進行過足夠的良好的對照研究。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用藥劑量範圍與年輕患者的相同。共700多老年患者(65歲)參加了證實舍曲林在這部分人群中療效的臨床試驗。老年患者中不良反應的形式和發生率與年輕患者中的相似。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與有效性還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西酞普蘭對人懷孕期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因此,除非對於病人的好處遠遠超過理論上可能對胎兒或嬰兒帶來的風險,否則懷孕期及授乳期內不應服用。 老人注意事項: 超過65歲的老年患者應酌情減量,具體見【用法用量】。

成分

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複發和再發。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抑鬱性精神障礙(內源性及非內源性抑鬱)。

藥理作用

鹽酸舍曲林是一種選擇性的5-羥色胺重攝取抑製劑。其作用機製與其對中樞神經元5-羥色胺重攝取的抑製有關。在臨床劑量下,舍曲林阻斷人血小板對5-羥色胺的攝取。研究提示舍曲林是一種強效和選擇性的神經元5-羥色胺重攝取抑製劑,對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僅有微弱影響。體外研究顯示,舍曲林對腎上腺素能受體(α1,α2,β)、膽堿能受體、GABA受體、多巴胺能受體、組胺受體、5-羥色胺能受體(5HT1A,5HT1B,5HT2)或苯二氮卓受體沒有明顯的親和力。對上述受體的拮抗作用被認為與其他精神疾病用藥的鎮靜作用、抗膽堿作用

氫溴酸西酞普蘭是一種很強的、具有選擇性的5-羥色胺攝取抑製劑,具有抗抑鬱作用。特別感興趣的是這種藥物對膽堿能毒蕈堿受體、組織胺受體和α一腎上腺素能受體無抑製作用。若這些受體被抑製,則會產生很多抗抑鬱藥物引起的副作用,如口幹、鎮靜,體位性低血壓等。氫溴酸西酞普蘭對內源性和非內源性抑鬱的病人同樣有效。其抗抑鬱作用通常在2-4周後建立。氫溴酸西酞普蘭不影響心髒傳導係統和血壓。這一點對於老年病人尤為重要。另外,氫溴酸西酞普蘭也不影響血液、肝、及腎等係統。氫溴酸西酞普蘭的少見的副作用和最輕度鎮靜的特性使它特別適用於長期治療。而且,氫溴酸西酞普蘭既不會導致體重增加,也不會強化酒精的作用。

注意事項

1舍曲林與可增加5-羥色胺神經傳導的藥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時應慎重考慮,避免出現可能的藥效學相互作用。2由其它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抗抑鬱藥物或抗強迫症藥物轉換為舍曲林治療的最佳時機尚無經驗。轉換治療時,特別是長效藥物如氟西汀,應謹慎小心,應進行慎重的藥效學評價和監測。由一種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轉換為另一種藥物治療的清洗期目前還未確定。躁狂/輕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試驗期間,接受舍曲林治療的病人約0.4%出現輕躁狂或躁狂。應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鬱藥

服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的病人不可同時使用氫溴酸西酞普蘭。停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十四天後方可使用氫溴酸西酞普蘭。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如嗎氯貝胺,則可於停藥一天後使用氫溴酸西酞普蘭。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應以低劑量開始治療,並仔細監測。因本品解除抑製的作用可先於抗抑鬱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現明顯抑鬱緩解之前仍可能持續存在自殺的可能性。如病人進入躁狂期,應停用氫溴酸西酞普蘭,並給予精神抑製藥(如珠氯噻醇)以作適當治療。對駕駛及損傷機械能力的影響:氫溴酸西酞普蘭對認知性及精神運動性行為甚少或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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