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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舍曲林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1830

生產企業: 蓬萊金創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複發和再發。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舍曲林。其化學名稱為:(1S-順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氫-N-甲基-1-萘胺鹽酸鹽。

本品主要成份:甲磺酸瑞波西汀,化學名稱:(±)-(2RS)-2-[(RS)-(2-乙氧基苯氧基)苯甲基]嗎啉甲磺酸鹽。

生產企業

蓬萊金創藥業有限公司

南京正科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1830

國藥準字H2008055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複發和再發。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用於治療成人抑鬱症。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服藥一次,早或晚均可,與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療抑鬱症和強迫症的有效劑量為50毫克/日。少數患者療效不佳而對藥物耐受較好時,可在幾周內根據療效逐漸增加藥物劑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為24小時,調整劑量的間隔時間不應短於1周。服藥7天左右可見療效,完全的療效則在服藥的第2至4周才顯現,強迫症療效的出現則可能需要更長時間。長期用藥應根據療效調整劑量,並維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療劑量。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兩次。2~3周逐漸起效。用藥3~4周後視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劑量不得超過3片(12mg)。

副作用

禁用於對舍曲林過敏者;禁止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合用。

下列情況應禁用:妊娠、分娩、哺乳期婦女;對本品過敏或對其成份過敏;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有驚厥史者,如癲癇患者;眼壓升高(青光眼)患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難者;血壓過低(低血壓)或正在服用降壓藥的患者;心髒病患者,如近期發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曾有過躁狂發作的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盡管兒童患者對舍曲林的代謝稍快,為了避免產生過高的血藥濃度,對兒童患者建議使用較低劑量,尤其是6~12歲體重較輕的兒童。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曾在大鼠及家兔進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類最大用藥劑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計)的劑量水平下均無致畸證據。然而在相當於人類最大用藥劑量的2.5倍至10倍的劑量水平下(按mg/kg/日計),舍取林與胚胎的骨化延遲有關,可能繼發對於胚胎屏障的影響。在人類最大劑量約5倍的劑量水平下(按mg/kg/日計),給予母體舍曲林後出現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對於其它的抗抑鬱藥物也曾有過對於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這些影響的臨床意義還不明確。對於妊娠期婦女沒有進行過足夠的良好的對照研究。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用藥劑量範圍與年輕患者的相同。共700多老年患者(65歲)參加了證實舍曲林在這部分人群中療效的臨床試驗。老年患者中不良反應的形式和發生率與年輕患者中的相似。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禁用於小於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未滿18歲的患者接受這一類藥物治療時,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增高,如自殺企圖,自殺念頭和敵意(主要是攻擊性、對抗性的行為和憤怒)。 目前還缺乏對兒童和青少年的生長、成熟、認知和行為發育影響的長期安全性資料。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尚無用於孕婦的臨床資料。動物生殖毒性試驗研究表明,本品對大鼠的生殖能力、生育力及分娩沒有影響,對大鼠和兔沒有致畸作用,但是大鼠圍產期用藥會使子代存活率下降。 本品會少量分泌到乳汁。對嬰兒存在潛在影響的風險。 因此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對本品有較大的個體差異,體內含量增加,劑量不易掌握,目前暫不推薦用於老年患者。

成分

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複發和再發。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用於治療成人抑鬱症。

藥理作用

鹽酸舍曲林是一種選擇性的5-羥色胺重攝取抑製劑。其作用機製與其對中樞神經元5-羥色胺重攝取的抑製有關。在臨床劑量下,舍曲林阻斷人血小板對5-羥色胺的攝取。研究提示舍曲林是一種強效和選擇性的神經元5-羥色胺重攝取抑製劑,對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僅有微弱影響。體外研究顯示,舍曲林對腎上腺素能受體(α1,α2,β)、膽堿能受體、GABA受體、多巴胺能受體、組胺受體、5-羥色胺能受體(5HT1A,5HT1B,5HT2)或苯二氮卓受體沒有明顯的親和力。對上述受體的拮抗作用被認為與其他精神疾病用藥的鎮靜作用、抗膽堿作用

甲磺酸瑞波西汀為選擇性去甲腎上腺素(NE)重攝取抑製劑,通過對NE再攝取的選擇性阻滯,提高中樞內NE的活性,從而改善患者的情緒。臨床用於治療抑鬱症。對5-羥色胺、多巴胺重吸收位點沒有親和力,對毒蕈堿、組胺或腎上腺素受體幾無親和力。

注意事項

1舍曲林與可增加5-羥色胺神經傳導的藥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時應慎重考慮,避免出現可能的藥效學相互作用。2由其它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抗抑鬱藥物或抗強迫症藥物轉換為舍曲林治療的最佳時機尚無經驗。轉換治療時,特別是長效藥物如氟西汀,應謹慎小心,應進行慎重的藥效學評價和監測。由一種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轉換為另一種藥物治療的清洗期目前還未確定。躁狂/輕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試驗期間,接受舍曲林治療的病人約0.4%出現輕躁狂或躁狂。應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鬱藥

1.本品停用7天以內不宜使用單胺氧化酶抑製藥(MAOI)。 2.停用MAOI不超過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 3.服用本品後不會立即減輕症狀,通常症狀的改善會在服藥後幾周內出現,因此,即使服藥後沒有立即出現病情好轉也不應停藥,直到服藥幾個月後醫生建議停藥為止;已有少量患者停用本品後出現戒斷症狀的報告,包括頭痛、頭暈、緊張和惡心(感覺不適)。 4.堅持每天服藥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錯過一次服藥,可在下一個用藥時間繼續服用下一個劑量即可。 5.本品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不應擅自提供給其他抑鬱症病人;若有任何不良反應加重或出現新的不良反應,應立即告知醫生。 6.服用本品可能出現自殘或自殺的想法;臨床試驗資料顯示,在使用抗抑鬱藥物治療精神疾病時,小於25歲的成年人出現自殺行為的風險更高;如果出現自殘或自殺的想法,請立即就醫。建議患者家屬和看護者必須密切觀察所有年齡患者進行抗抑鬱藥物治療後的臨床症狀變化、自殺傾向、行為的異常變化,並與醫生進行溝通。通常不應用於小於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目前暫不推薦用於老年患者。 7.服用本品時不應開車或操作機械,除非確認這些操作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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