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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357

生產企業: 南京綠葉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可用於卵巢癌的一線化療及以後卵巢轉移性癌的治療、作為一線化療,本品也可以與順鉑聯合應用。2.本品也可用於曾用過含阿黴素標準化療的乳腺癌患者的後續治療或複發患者的治療。3.本品可與順鉑聯合用於不能手術或放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一線化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注射用奈達鉑
注射用奈達鉑
主要成分

紫杉醇。 輔料為:卵磷脂、膽固醇、蘇氨酸、葡萄糖。

主要成份為奈達鉑。

生產企業

南京綠葉製藥有限公司

南京先聲東元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357

國藥準字H2003088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可用於卵巢癌的一線化療及以後卵巢轉移性癌的治療、作為一線化療,本品也可以與順鉑聯合應用。2.本品也可用於曾用過含阿黴素標準化療的乳腺癌患者的後續治療或複發患者的治療。3.本品可與順鉑聯合用於不能手術或放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一線化療。

主要用於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用法用量

常用劑量為135-175mg/m2,使用前先向瓶內加入10ml5%葡萄糖溶液,置專用振蕩器(振蕩頻率20Hz,振幅:X軸方向7cm、Y軸方向7cm、Z軸方向4cm)上振搖5分鍾,待完全溶解後,注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一次性輸液器靜脈滴注3小時。 為預防紫杉醇可能發生的過敏反應,在使用本品前30分鍾,請進行以下預處理:靜脈注射地塞米鬆5-10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50mg;靜脈注射西米替丁300mg。

臨用前,用生理鹽水溶解後,再稀釋至500ml,靜脈滴注,滴注時間不應少於1小時,滴完後需繼續點滴輸液1000ml以上。推薦劑量為每次給藥80-100mg/m2,每療程給藥一次,間隔3-4周後方可進行下一個療程。

副作用

紫杉醇可能引起過敏反應、骨髓抑製、神經毒性、肌肉關節痛、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腹瀉)、脫發、肝功能異常等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有明顯骨髓抑製及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2對其它鉑製劑及右旋糖酐過敏者。3孕婦、可能妊娠及有嚴重並發症的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目前尚未有用於兒童的臨床經驗,要慎重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對妊娠婦女未進行過係統研究,如果它被用於妊娠婦女或在應用本品期間病人懷孕,應立即告知病人具有的潛在危險。哺乳期婦女若使用本品,必須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有關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目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動物試驗中觀察到本品有致畸和引起胎兒死亡的作用,因此孕婦及可能妊娠的患者禁用本品。 2.有報道類似藥物順鉑可通過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婦女用藥時應終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項: 1.本品主要經腎髒排泄,由於一般老年人腎功能減退,排泄延遲,因此應注意觀察出現骨髓抑製的可能性。 2.建議老年患者初次用藥劑量為80mg/m2。

成分

1.本品可用於卵巢癌的一線化療及以後卵巢轉移性癌的治療、作為一線化療,本品也可以與順鉑聯合應用。2.本品也可用於曾用過含阿黴素標準化療的乳腺癌患者的後續治療或複發患者的治療。3.本品可與順鉑聯合用於不能手術或放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一線化療。

主要用於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 本品為細胞毒類抗腫瘤藥,可促進微管雙聚體裝配並阻止其解聚,也可導致整個細胞周期微管的排列異常和細胞分裂期間微管星狀體的產生,從而阻礙細胞分裂,抑製腫瘤生長。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體外(人淋巴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和體內(小鼠微核試驗)試驗顯示紫杉醇是一種誘裂劑,但在Ames試驗和CHO/HGPRT基因突變試驗中未見其有致突變性。 生殖毒性:大鼠在交配前和交配期間給予紫杉醇,劑量達1mg/kg/天(按體表麵積折算,約為臨床日推薦最大劑量的0.04倍)或以上時,可導致雌、雄大鼠生育力損傷,在此劑量下,本品引起生育力和生殖指數下降及胚胎毒性增加。 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給予紫杉醇3mg/kg/天,(按體表麵積折算,約為臨床日推薦最大劑量的0.2倍),可引起子宮內死亡、吸收胎增加、死胎增加等胚胎和胎仔毒性,同時可見母體毒性。劑量為1mg/kg/天(按體表麵積折算,約為臨床日推薦最大劑量的1/15)時,未見致畸作用。在更高劑量下,由於胎仔大量死亡,無法對本品的致畸性進行評價。尚無充分的和嚴格對照的孕婦臨床研究資料,如果患者在妊娠期間使用本品,或在使用本品期間懷孕,應被告之本品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接受本品治療的育齡婦女應避免懷孕。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從人乳中排泄,大鼠在產後9-10天靜脈給予碳-14標記的紫杉醇,可見其乳汁中的放射濃度高於血漿,並與血漿濃度平行衰減。鑒於許多藥物都能從人乳中排泄和本品可能給哺乳嬰兒帶來嚴重不良反應,在接受本品治療時,建議停止哺乳。

藥理作用:奈達鉑為順鉑類似物。本品進入細胞後,甘醇酸脂基上的醇性氧與鉑之間的鍵斷裂,水與鉑結合,導致離子型物質(活性物質或水合物)的形成。然後,斷裂的甘醇酸脂基配基變得不穩定並被釋放,產生多種離子型物質,與DNA結合。本品以與順鉑相同的方式與DNA結合,並抑製DNA複製,從而產生抗腫瘤活性。另外,已經證實本品在與DNA反應時,所結合的堿基位點與順鉑相同。毒理研究:重複給藥毒性:本品大鼠每周2次共一個月,每天(一次)連續1個月、每周一次給藥共6個月及狗每周一次共6周靜脈注射給藥的毒理研究結果顯示,本品的毒性與順鉑類似,主要毒性靶器官為血液(紅細胞、血小板下降)、腎髒、胰腺。遺傳毒性:本品Ames試驗陽性,體外(人體淋巴細胞)及體內(小鼠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結果顯示本品可引起染色體畸變率明顯增高。生殖毒性:家兔器官形成期靜脈注射本品劑量為500μg/kg時有致畸性,對胎仔的無影響劑量為250μg/kg。大鼠給藥劑量達540μg/kg時,可引起胎鼠骨化延遲,但對其外形、骨骼係統、發育等功能無明顯影響。

注意事項

紫杉醇可能引起過敏反應、骨髓抑製、神經毒性、肌肉關節痛、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腹瀉)、脫發、肝功能異常等副作用。

1本品應盡可能在具有腫瘤化療經驗的醫師指導下使用,慎重選擇患者,應具有應對緊急情況的處理條件。2聽力損害、骨髓、肝、腎功能不良,合並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3本品有較強的骨髓抑製作用,並可能引起肝、腎功能異常。應用本品過程中應定期經常檢查血液、肝、腎功能並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況,若發現異常應停藥並適當處置。對骨髓功能低下及腎功能不全及應用過順鉑者,應適當降低初次給藥劑量;本品長期給藥時,毒副反應有增加的趨勢,並有可能引起延遲性不良反應,應密切觀察。4注意出血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發生或加重。5本品主要由腎髒排泄,應用本品過程中須確保充分的尿量以減少尿中藥物對腎小管的毒性損傷。必要時適當輸液及使用甘露醇、速尿等利尿劑。由於有報道應用速尿等利尿劑時,會加重腎功能障礙,聽覺障礙,所以應進行輸液等以補充水分。另外,飲水困難或伴有惡心、嘔吐、食欲不振、腹瀉等的患者應特別注意。6對惡心、嘔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不良反應應注意觀察,並進行適當的處理。7合用其它抗惡性腫瘤藥物(氮芥類、代謝拮抗類、生物堿、抗生素等)及放療可能使骨髓抑製加重。8育齡患者應考慮本品對性腺的影響。9本品隻作靜脈滴注,應避免漏於血管外。10本品配製時,不可與其它抗腫瘤藥混合滴注,也不宜使用氨基酸輸液,pH5以下的酸性輸液(如電解質補液,5%葡萄糖輸液或葡萄糖氯化鈉輸液等)。11本品忌與含鋁器皿接觸。本品在存放及滴注時應避免直接日光照射。12本品在國外的臨床試驗中(共632例),突然死亡2例及因阿-斯綜合症(Adams-StokesSyndrome,心髒傳導阻滯引起的腦缺氧綜合症)死亡1例。突然死亡的1例患者死於因高血壓而引起的心功能不全;另1例患者死於既往心肌梗塞所引起的冠脈梗塞,或者由於腦部轉移引起的出血。阿-斯綜合症發作的1例,給藥前可見心電圖ST段降低,懷疑由於應用本品而引起的食欲不振、貧血是此次發作的誘因,但進行屍檢沒有異常發現,不能表明本品與此相關。1、動物試驗中觀察到本品有致畸和引起胎兒死亡的作用,因此孕婦及可能妊娠的患者禁用本品。2、有報道類似藥物順鉑可通過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婦女用藥時應終止授乳。1、本品主要經腎髒排泄,由於一般老年人腎功能減退,排泄延遲,因此應注意觀察出現骨髓抑製的可能性。2、建議老年患者初次用藥劑量為80m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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