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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357

生產企業: 南京綠葉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可用於卵巢癌的一線化療及以後卵巢轉移性癌的治療、作為一線化療,本品也可以與順鉑聯合應用。2.本品也可用於曾用過含阿黴素標準化療的乳腺癌患者的後續治療或複發患者的治療。3.本品可與順鉑聯合用於不能手術或放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一線化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
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主要成分

紫杉醇。 輔料為:卵磷脂、膽固醇、蘇氨酸、葡萄糖。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為:本品主要成份為醋酸甲羥孕酮。其化學名為:6α-甲基-17α-羥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其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產企業

南京綠葉製藥有限公司

北京嘉德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357

國藥準字H199913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可用於卵巢癌的一線化療及以後卵巢轉移性癌的治療、作為一線化療,本品也可以與順鉑聯合應用。2.本品也可用於曾用過含阿黴素標準化療的乳腺癌患者的後續治療或複發患者的治療。3.本品可與順鉑聯合用於不能手術或放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一線化療。

用於不能手術、複發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子宮內膜癌、腎癌、乳腺癌等。

用法用量

常用劑量為135-175mg/m2,使用前先向瓶內加入10ml5%葡萄糖溶液,置專用振蕩器(振蕩頻率20Hz,振幅:X軸方向7cm、Y軸方向7cm、Z軸方向4cm)上振搖5分鍾,待完全溶解後,注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一次性輸液器靜脈滴注3小時。 為預防紫杉醇可能發生的過敏反應,在使用本品前30分鍾,請進行以下預處理:靜脈注射地塞米鬆5-10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50mg;靜脈注射西米替丁300mg。

本品服用須經醫囑。子宮內膜癌及腎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達1g,性激素療法至少需要治療8至10周才有反應。各種癌症病人惡液質及疼痛的姑息治療:每日0.5~1g。對各種癌症化療時保護骨髓作用:每日0.5~1g(由化療前一周至一個療程後一周)。

副作用

紫杉醇可能引起過敏反應、骨髓抑製、神經毒性、肌肉關節痛、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腹瀉)、脫發、肝功能異常等副作用。

對醋酸甲羥孕酮及本品其他任何成分過敏者,各種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靜脈炎、肺栓塞等),嚴重肝功能損害,因腫瘤骨轉移產生的高鈣血症,月經過多,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目前尚未有用於兒童的臨床經驗,要慎重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對妊娠婦女未進行過係統研究,如果它被用於妊娠婦女或在應用本品期間病人懷孕,應立即告知病人具有的潛在危險。哺乳期婦女若使用本品,必須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有關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酮類藥物對胎兒有潛在性傷害,因此,妊娠期間不推薦使用本品。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即將服用本品的育齡婦女應避免妊娠。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禁用。

成分

1.本品可用於卵巢癌的一線化療及以後卵巢轉移性癌的治療、作為一線化療,本品也可以與順鉑聯合應用。2.本品也可用於曾用過含阿黴素標準化療的乳腺癌患者的後續治療或複發患者的治療。3.本品可與順鉑聯合用於不能手術或放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一線化療。

用於不能手術、複發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子宮內膜癌、腎癌、乳腺癌等。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 本品為細胞毒類抗腫瘤藥,可促進微管雙聚體裝配並阻止其解聚,也可導致整個細胞周期微管的排列異常和細胞分裂期間微管星狀體的產生,從而阻礙細胞分裂,抑製腫瘤生長。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體外(人淋巴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和體內(小鼠微核試驗)試驗顯示紫杉醇是一種誘裂劑,但在Ames試驗和CHO/HGPRT基因突變試驗中未見其有致突變性。 生殖毒性:大鼠在交配前和交配期間給予紫杉醇,劑量達1mg/kg/天(按體表麵積折算,約為臨床日推薦最大劑量的0.04倍)或以上時,可導致雌、雄大鼠生育力損傷,在此劑量下,本品引起生育力和生殖指數下降及胚胎毒性增加。 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給予紫杉醇3mg/kg/天,(按體表麵積折算,約為臨床日推薦最大劑量的0.2倍),可引起子宮內死亡、吸收胎增加、死胎增加等胚胎和胎仔毒性,同時可見母體毒性。劑量為1mg/kg/天(按體表麵積折算,約為臨床日推薦最大劑量的1/15)時,未見致畸作用。在更高劑量下,由於胎仔大量死亡,無法對本品的致畸性進行評價。尚無充分的和嚴格對照的孕婦臨床研究資料,如果患者在妊娠期間使用本品,或在使用本品期間懷孕,應被告之本品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接受本品治療的育齡婦女應避免懷孕。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從人乳中排泄,大鼠在產後9-10天靜脈給予碳-14標記的紫杉醇,可見其乳汁中的放射濃度高於血漿,並與血漿濃度平行衰減。鑒於許多藥物都能從人乳中排泄和本品可能給哺乳嬰兒帶來嚴重不良反應,在接受本品治療時,建議停止哺乳。

動物試驗表明本品對移植性腫瘤,如乳腺癌瘤株等有一定的抑製作用。其抗腫瘤作用與其孕激素活性有關。長期或超劑量服用可產生相應的激素類藥物的症狀。

注意事項

紫杉醇可能引起過敏反應、骨髓抑製、神經毒性、肌肉關節痛、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腹瀉)、脫發、肝功能異常等副作用。

1.本藥須在有經驗的臨床醫師指導下使用,一旦出現因該藥增強凝血機製而致血栓栓塞症狀如偏頭痛、視力減退、複視等情況應立即停藥。 2.在連續大劑量MPA治療時,應注意有無高血壓、水鈉瀦留、高血鈣症侯等,如出現這些症狀應調整用藥。 3.本品可能會引起一定程度體液滯留。患有癲癇、偏頭痛、氣喘、心髒功能不全或腎髒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時應謹慎觀察。 4.有抑鬱病史的病人需仔細觀察,抑鬱複發病情嚴重者需停止用藥。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時,對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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