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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104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非小細胞肺癌,胰腺癌,膀胱癌,乳腺癌及其他實體腫瘤。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奧沙利鉑注射液
奧沙利鉑注射液
主要成分

2-脫氧-2,2-鹽酸二氟脫氧胞苷

反式-l-1,2-環己二胺草酸絡鉑分子式:C8H14N2O4Pt分子量:397.30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104

國藥準字H2005096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非小細胞肺癌,胰腺癌,膀胱癌,乳腺癌及其他實體腫瘤。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用法用量

成人推薦吉西他濱劑量為1000mg/m2靜脈滴注30分鍾,每周一次,連續三周,隨後休息一周,每四周重複一次。依據病人的毒性反應相應減少劑量。高齡患者:65歲以上的高齡患者也能很好耐受。盡管年齡對吉西他濱的清除率和半衰期有影響,但並沒有證據表明高齡患者需要調整劑量。

在單獨或聯合用藥時,推薦劑量為按體表麵積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輸注2-6小時。沒有主要毒性出現時,每3周(21天)給藥1次。調整劑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經學的安全性為依據。

副作用

對本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1對鉑類衍生物有過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間慎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請見[注意事項] 老人注意事項: 65歲以上的高齡患者也能很好耐受。盡管年齡對吉西他濱的清除率和半衰期有影響,但並沒有證據表明高齡患者需要調整劑量。

成分

非小細胞肺癌,胰腺癌,膀胱癌,乳腺癌及其他實體腫瘤。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藥理作用

本品是細胞周期特異性抗代謝類藥物,主要作用於DNA合成期的腫瘤細胞,即S期胞,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阻止G1期向S期的進展;它對各種培養的人及鼠腫瘤有明顯的細毒活性,其抗癌活性與抗藥的方式有關,如每天給藥會導致動物死亡,而抗癌活性很少當每3~4d給1次藥,在非致死量時,對鼠的多種腫瘤均有很好的抗癌活性。吉西他濱為一種前藥在細胞內是脫氧胸苷激酶磷酸化的良好底物,在酶的作用下轉化成下列代物:吉西他濱一磷酸鹽(dFdCMP)、吉西他濱二磷酸鹽(dFdCDP)和吉西他濱三磷酸(dFdCTP)其中dFdCDP和dFdCTP為活性產物。dFdCDP抑製核糖核苷酸還原酶而減少了DNA合成的修複所需的脫氧核苷酸的量(尤其是dCTP),低水平的dCTP轉脫氧苷激酶正常的負反饋抑製,導致dFdCTP更多的積聚。同時dFdCDP抑製dCT誘導的脫氧胞氨酶對dFdCMP的脫氨作用,且dFdCTP直接抑製脫氧胞苷脫酶,從而使多dFdCMP轉化成活性代謝物dFdCMP的脫氨作用,且dFdCTP直接抑製脫氧胞苷脫酶,從而使更多的dFdCMP轉化成活性代謝物dFdCDP,dFd-CTP而dFdCTP則與dCTP爭結合進入DNA鏈,插入至DNA鏈中脫氧胞苷的位點,並允許鳥苷與其配對,吉西他濱子子就被此鳥苷掩蔽使其免受核糖核酸外切酶的移除修複,然後DNA鏈合成停止,進而DNA斷裂、細胞死亡。

本品出現鉑類化合物的一般毒性反應,出現種屬特異的心髒毒性。本品未出現順鉑的腎髒毒性,亦無卡鉑的骨髓毒性。本品屬於新的鉑類衍生物,本品通過產生烷化結合物作用於DNA,形成鏈內和鏈間交聯,從而抑製DNA的合成及複製。本品與DNA結合迅速,最多需15分鍾,而順鉑與DNA的結合分為兩個時相,其中包括一個48小時後的延遲相。在人體內給藥一小時之後,通過測定白細胞的加合物,可顯示其存在。複製過程中的DNA合成,其後DNA的分離、RNA及細胞蛋白質的合成均被抑製,某些對順鉑耐藥的細胞係,本品治療有效。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使用。 2.肝、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應慎用。 3.與其他抗癌藥配伍進行聯合或者序貫化療時,應考慮對骨髓抑製作用的蓄積。 4.滴注藥物時間的延長和增加用藥頻率可增大藥物的毒性,需密切觀察,包括實驗室的監測。 5.本品可引起輕度困倦,患者在用藥期間應禁止駕駛和操縱機器。

1.本品應在具有抗癌化療經驗的醫師的監督下使用。特別是與具有潛在性神經毒性的藥物聯合用藥時,應嚴密監測其神經學安全性; 2.由於本品在消化係統毒性,如惡心、嘔吐,應給予預防性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 3.當出現血液毒性時(白細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應推遲下一周期用藥,直到恢複; 4.在每次治療之前應進行血液學計數和分類,亦應進行神經學檢查,之後應定期進行。 5.患者在兩個療程之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或/和功能障礙時,本品用量應減少2.5%。調整劑量後若症狀仍存在或加重,應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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