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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鹽酸平陽黴素
注射用鹽酸平陽黴素

注射用鹽酸平陽黴素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鹽酸平陽黴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2020933

生產企業: 天津太河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治唇癌、舌癌、齒齦癌、鼻咽癌等關頸部鱗癌。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鹽酸平陽黴素
注射用鹽酸平陽黴素
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
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
主要成分

鹽酸平陽黴素

本品活性成份為甲磺酸伊馬替尼。

生產企業

天津太河製藥有限公司

NovartisPharmaSchweizAG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2020933

H2010023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主治唇癌、舌癌、齒齦癌、鼻咽癌等關頸部鱗癌。

用於治療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變期;用於治療不能切除和/或發生轉移的惡性胃腸道間質瘤(GIST)的成人患者。用於以下適應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來自國外研究資料,中國人群數據有限:1.用於治療成人複發的或難治的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Ph+ALL)。2.用於治療嗜酸細胞過多綜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細胞白血病(CEL)伴有FIP1L1-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3.用於治療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

用法用量

1 靜脈內注射:用生理鹽水或葡萄糖溶液等適合靜脈用之注射液5~20ml溶解本品4~15mg(效價)/ml的濃度注射。 2 肌內注射:用生理鹽水5ml以下溶解本品4~15mg(效價)/ml的濃度注射。 3 動脈內注射:用3~25ml添加抗凝血劑(如肝素)的生理鹽水溶解本品4~8mg(效價)作一次動脈內注射或持續動脈內注射。 4 成人每次劑量為8mg(效價),通常每周給藥2~3次。根據患者情況可增加或減少至每日一次到每周一次。顯示療效的劑量一般為80~160mg(效價)。一個療程的總劑量為240mg(效價)。 5 腫瘤消失後,應適當加給藥,如每周1次8mg(效價)靜注10次左右. 6 治療血管瘤及淋巴管瘤:平陽黴素瘤體內注射治療淋巴管瘤:每次4~8mg,溶入注射用水2ml~4ml,有囊者盡可能抽盡囊內液後注藥,間歇期至少1月,5次為1個療程.3個月以下新生兒暫不使用或減量使用.治療血管瘤:每次注射平陽黴素4~8mg,用生理鹽水或利多可因注射液3ml~5ml稀釋.注入瘤體內,注射1次未愈者,間歇7~10天重複注射,藥物總量一般不超過70mg(效價). 7 治療鼻息肉:取平陽黴素1支(含8mg)用生理鹽水4ml溶解,用細長針頭行息肉內注射,每次息肉注射2ml~4ml,即一次注射1~2個息肉.觀察15~30分鍾有無過敏反應,每周1次,五次為1個療程,一般1~2療程.

治療應由對惡性腫瘤患者有治療經驗的醫師進行。甲磺酸伊馬替尼應在進餐時服用,並飲一大杯水。通常成人每口一次,每次400mg或600mg,以及口服用量800mg即400mg劑量每天2次(在早上及晚上)。兒童和青少年每日一次或分兩次服用(早晨和晚上)。不能吞咽膠囊的患者(包括兒童),可以將膠囊內藥物分散於水或蘋果汁中。建議懷孕期和哺乳期婦女在打開膠囊時,避免藥物與皮膚或眼睛接觸,或者吸入(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接觸打開的膠囊後應立即洗手。 開始劑量: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變期和加速期患者,甲磺酸伊馬替尼的推薦劑量為600mg/日;對幹擾素治療失敗的慢性期患者,以及不能手術切除或發生轉移的惡性胃腸道間質腫瘤(GIST)患者,推薦劑量為400mg/日,均為每日1次口服,宜在進餐時服藥,並飲一大杯水,隻要有效,就應持續服用。 如果血象許可,沒有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在下列情況下劑量可考慮從400mg/日增加到600mg/日,或從600mg/日增加到800mg/日(400mg,分2次服用):疾病進展、治療至少3個月後未能獲得滿意的血液學反應,已取得的血液學反應重新消失。 下列情況中必須調整劑量:如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非血液學不良反應(如嚴重水瀦留),宜停藥,直到不良反應消失,隨後再根據該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調整劑量。 嚴重肝髒毒副作用時劑量的調整:如膽紅質升高超過正常範圍上限3倍或轉氨酶升高超過正常範圍上限5倍,宜停藥,直到上述指標分別降到正常範圍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 中性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時劑量的調整:加速期或急變期:如果出現嚴重中性粒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中性粒細胞<0.5×109/L和/或血小板<10×109/L,建議劑量減少到400mg/日。如果血細胞持續減少2周,則進一步減少劑量到300mg/日,如血細胞持續減少4周,宜停藥,直到中性粒細胞≥(greaterthanorequalto)1.0×109/L和血小板≥(greaterthanorequalto)20×109/L。再用時劑量為300mg/日。 α-幹擾素治療失敗後慢性期患者:當中性粒細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時宜停藥,僅在中性粒細胞≥(greaterthanorequalto)1.5×109/L和血小板≥(greaterthanorequalto)75×109/L時再恢複用藥,劑量為400mg/日,如中性粒細胞或血小板重新減少到上述數值時,再恢複用藥時劑量減至300mg/日。 兒童和青少年:尚無18歲以下患者使用甲磺酸伊馬替尼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臨床資料。 肝功能衰竭患者的劑量:有肝功能損害者甲磺酸伊馬替尼的血漿濃度可以升高,因此這些患者用本藥時要謹慎,目前尚無肝功能損害患者使用甲磺酸伊馬替尼的臨床資料,無法提出劑量調整的建議。 腎功能衰竭和老年患者的劑量:已知肌酐清除率可隨年齡老化而降低,而年齡對甲磺酸伊馬替尼的藥代動力學無明顯影響,由於尚未在腎功能損害患者中進行過臨床試驗,故無法提出劑量調整的建議。

副作用

1對博萊黴素類抗生素有過敏史的患者禁用。 2對有肺、肝、腎功能障礙的患者慎用。

對本藥活性物質或任何賦形劑成份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注意事項: 3歲以上兒童使用本品請參見【用法用量】。主要來自國外兒童研究數據,中國兒童人群用藥安全有效性數據有限。 尚無3歲以下兒童用藥經驗。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 動物研究表明本藥存在生殖毒性(見毒理研究的生殖毒性部分)。 目前尚缺乏孕婦使用伊馬替尼的資料,對胎兒可能的毒性目前不詳。除非確有必要,否則妊娠期間不宜應用。如妊娠期間服用甲磺酸伊馬替尼,必須告知其對胎兒可能的危害。育齡期婦女在服用甲磺酸伊馬替尼期間應建議其同時進行有效的避孕。 哺乳: 伊馬替尼和其代謝產物能分泌入人的乳汁中。伊馬替尼和其代謝產物在乳汁血漿中的濃度比分別為0.5和0.9,說明代謝物進入乳汁中的比例更高。根據伊馬替尼和其代謝產物合並濃度以及嬰兒每日的乳汁的最大攝入量,嬰兒總體藥物暴露很低,僅占療效量的約10%。但是由於尚不知道伊馬替尼低劑量對嬰兒暴露的影響,因此,正在服用本品的女性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與年齡有關的肌酐清除率的降低對甲磺酸伊馬替尼的藥代動力學無明顯影響。 應用本品治療的老年患者或有心髒疾病史的患者,應首先測左心室射血分數(LVEF),在治療期間,患者有明顯的心功能衰竭症狀,應全麵檢查,並根據臨床症狀進行相應治療。

成分

主治唇癌、舌癌、齒齦癌、鼻咽癌等關頸部鱗癌。

用於治療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變期;用於治療不能切除和/或發生轉移的惡性胃腸道間質瘤(GIST)的成人患者。用於以下適應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來自國外研究資料,中國人群數據有限:1.用於治療成人複發的或難治的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Ph+ALL)。2.用於治療嗜酸細胞過多綜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細胞白血病(CEL)伴有FIP1L1-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3.用於治療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

藥理作用

1藥理平陽黴素是由平陽鏈黴菌(StieplomycesPingyangensisn.S.P)產生的博萊黴素類抗腫瘤抗生素,能抑製癌細胞DNA的合成和切斷DNA鏈,影響癌細胞代謝功能,促進癌細胞變性,壞死。體外實驗證明:平陽黴素對培養的多種癌細胞如肝癌BEL7402,胃癌MGC803,鼻咽癌CNB-2,結腸癌HT-29和口腔鱗癌KB均有較強的殺滅作用。在體內:平陽黴素對大鼠皮下接種的瓦克瘤256,小鼠肉瘤180,肉瘤37,肝癌和黑色素瘤都有明顯的抑製作用,對小鼠皮下接種的結腸癌C20;食管癌SGA73和Lewis肺癌的抗腫瘤作用強於絲裂黴素和BleomycinA2。平陽黴素為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對機體的免疫功能和造血功能無明顯影響。 2毒理用18~20克體重的小白鼠,雄雌各半,隨機分組,每組10隻動物,分別由靜脈或腹腔內注射平陽雲黴素,觀察14天,記錄死亡動物數,用機率對數繪圖法測定LD50和LD10。結果:平陽黴素靜脈注射的LD50為165ml/Kg,LD10為100ml/Kg;腹腔內注射的LD50為188ml/Kg,LD10為125ml/Kg。

伊馬替尼在體內外均可在細胞水平上抑製Bcr-Abl酪氨酸激酶,能選擇性抑製Bcr-Abl陽性細胞係細胞、費城染色體陽性(Ph+)的慢性髓性白血病(CML)和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的新鮮細胞的增殖和誘導其凋亡。 此外,伊馬替尼還可抑製血小板衍化生長因子(PDGF)受體、幹細胞因子(SCF),c-Kit受體的酪氨酸激酶,從而抑製由PDGF和幹細胞因子介導的細胞行為。 胃腸道間質腫瘤(GIST)細胞表達活性kit突變,體外實驗顯示伊馬替尼抑製GIST細胞的增殖並誘導其凋亡。 此外,伊馬替尼還可抑製血小板衍化生長因子(PDGF)受體、幹細胞因子(SCF),c-Kit受體的酪氨酸激酶,從而抑製由PDGF和幹細胞因子介導的細胞行為。 胃腸道間質腫瘤(GIST)細胞表達活性kit突變,體外實驗顯示伊馬替尼抑製GIST細胞的增殖並誘導其凋亡。 有極少在臨床產生耐藥的報道,關於伊馬替尼耐藥的發生,初始耐藥(從開始治療即無效)和繼發耐藥的區別是在整個伊馬替尼的暴露進程中顯示無效,Bcr-Abl酪氨酸激酶,在疾病進程中增加,即為產生耐藥的分子機製。在治療的患者中產生耐藥發生率很低,或者是沒有按照要求服藥。因此,治療應盡早開始,同時劑量應嚴格按要求服用。

注意事項

1.發熱,給藥後如患者出現發熱現象,可給予退熱藥。對出現高熱的病人,在以後的治療中應減少劑量,縮短給藥時間,並在給藥前後給予解熱藥或抗過敏劑。 2.病人出現皮疹等過敏症狀時應停止給藥,停藥後症狀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現咳嗽、咳痰、呼吸困難等肺炎樣症狀,同時胸部X-光片出現異常,應停止給藥,並給予甾體激素和適當的抗生素。 4.偶爾出現休克樣症狀(血壓低下,發冷發熱、喘鳴、意識模糊等),應立即停止給藥,對症處理。 5.局部用藥的用法用量供臨床醫師參考。 6.需按醫師處方,指示用藥。

已有報道,本品治療的患者有明顯的左心室射血分數(LVEF)減少,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狀。在動物實驗中顯示,c-Abl酶抑製劑能引起心肌細胞的強烈反應,大鼠的致癌性試驗中,已有心肌疾病的報道。因此,對有心血管疾病危險或有心髒疾病的患者應嚴密監測,應用本品治療的老年患者或有心髒疾病史的患者,應首先測左心室射血分數(LVEF),在治療期間,患者有明顯的心衰症狀應全麵檢查,並根據臨床症狀進行相應治療。 甲磺酸伊馬替尼治療第一個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個月每兩周查一次,以後則視需要而定(如每2-3個月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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