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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鹽酸伊達比星
注射用鹽酸伊達比星

注射用鹽酸伊達比星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鹽酸伊達比星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0145

生產企業: 海正輝瑞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鹽酸伊達比星
注射用鹽酸伊達比星
硫鳥嘌呤片
硫鳥嘌呤片
主要成分

化學名稱: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伊達比星,其化學名為4-去甲氧基柔紅黴素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6H27NO9·HCl 分子量:533.97 輔料:乳糖

本品化學名稱為:2-氨基嘌呤-6(H)硫酮.結構式:分子式:C5H5N5S分子量:167.19

生產企業

海正輝瑞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東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0145

國藥準字H310222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

1.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白血病的誘導緩解期及繼續治療期。2.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變期。

用法用量

通常每日7~8mg/平方米,靜脈注射3~5天為1療程。也可口服每日15~30mg/平方米,3天為1療程。

成人常用量,口服,開始時每日2mg/kg或100mg/m2,一日一次或分次服用,如4周後臨床未改進,白細胞未見抑製,可慎將每日劑量增至3mg/kg。維持量按每日2mg~3mg/kg或100mg/m2,一次或分次口服。聯合化療中75~200mg/m2一次或分次服,連用5~7日。

副作用

嚴懲肝腎功能不全,感染未得到控製,曾接受藥物或放射治療引起骨髓抑製,心髒病患者。

已知對本品高度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的使用可參見【用法用量】。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沒有文獻報道伊達比星可能會影響男性和女性的生育力或有致畸性。然而,其對大鼠(而不是家兔)具有致畸和胚胎毒性作用。育齡婦女應被告誡采取避孕措施。如在懷孕期間需要用藥或在用藥期間懷孕,應告訴病人本品對胎兒的潛在危害。在這些情況下必須由醫生和病人共同決定是否用藥。使用本品化療的母親,應告知不能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

1.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白血病的誘導緩解期及繼續治療期。2.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變期。

藥理作用

本品嵌入DNA雙鏈的堿基對之間,抑製DNA鏈的延伸、複製和轉錄,最後導致細胞死亡。新近發現,本品還可影響拓撲異構酶Ⅱ(TopⅡ)的活性。TopⅡ在維持DNA的zheng常空間結構、保證DNA複製和轉錄中具有重要作用。本品抑製該酶活性,可導致DNA裂解,通過濾過洗脫可以檢測到與蛋白質結合的DNA碎pian。本品引起的DNA損害與自由基關係不大,也不是細胞早期死亡的結果。

屬於抑製嘌呤合成途徑的常用嘌呤代謝拮抗藥物,是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對處於S期細胞最敏感,除能抑製細胞DNA的合成外,對RNA的合成亦有輕度抑製作用。本品是鳥嘌呤的類似物,在人體內必需由磷酸核糖轉移酶轉為6-TG核糖核苷酸方具活性,本品的作用環節與巰嘌呤相似,此外,6-TG核糖核苷酸通過對鳥苷酸激酶的抑製作用,可阻止一磷酸鳥苷(GMP)磷酸化為二磷酸鳥苷(GPD)。本品經代謝為脫氧核糖三磷酸後,能摻入DNA,因而進一步抑製核酸的生物合成,巰嘌呤無此作用。本品與巰嘌呤有效交叉耐藥,而與阿糖胞苷等藥物合用,可提高療效。

注意事項

嚴懲肝腎功能不全,感染未得到控製,曾接受藥物或放射治療引起骨髓抑製,心髒病患者。妊娠及哺乳婦女。老年人、高尿酸摁症患者及全身性感染病人慎用。治療過程中或藥幾周內,可能發生心毒性反應,即潛在性、致肌病,表現為持續性的QRS低電壓,收縮新時期延長(PEP/LVET),左心室射血分數減低。出現這些反應時可用洋地黃、利尿劑、製鈉鹽及臣床休息等措施。治療過程中應注意監測心髒功能。縱隔心包區有過治療,用過潛在性心髒毒性藥物。伴有其它疾病(如貧血、骨髓抑製、感染、心肌炎)者。心髒毒性反應則更大。本藥是骨髓抑製劑,除非大於弊的情況下,否則由於先前藥物治療或放療引起骨髓抑製的病人不可使用本藥。治療劑量道德對白細胞有抑製作用,治療時應注意監測粒性白細胞,紅細胞和血站板。在治療前和治療中應監測肝和腎功能(血清膽紅素、肌酐),如果膽紅素或血清肌酐水平的1.2-2MG%,劑量應該減半,膽紅或血清肌酐超過2MG%出不予給藥。注意血中尿酸的濃度。靜脈注射外滲會引起嚴懲的局部組織壞死,注射部位如果有蟄傷或灼熱感,應馬上停止,選用另一個靜脈注射。對妊娠和哺乳的影響沒有方獻報道本藥會影響人的生育能力或引起畸胎,但對大鼠能致畸,具有胚胎毒性。生育期的婦女應該避,如用於孕婦或病人在治療過程中懷孕,應告訴病人本藥對胎兒有潛在的危害,用本藥治療的婦女不能哺乳。

1骨髓已有顯著的抑製(血象表現有白細胞減少或血小板顯著降低)。並出現相應嚴重的感染或明顯的出血現象者,有肝、腎功能損害,膽道疾患者,有痛風病史,尿酸鹽結石病史者,4~6周內已接受過細胞毒藥物或放射治療者均應慎用。 2用藥期間應注意定期(每周)檢查周圍血象,檢查肝功能,包括總膽紅素,直接膽紅素等,其它包括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等。 3服用本品時,應適當增加水的攝入量,並使尿液保持堿性,或同時服用別嘌呤醇以防止患者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腎病的形成。 4本品可有遲緩的作用,因此在療程中首次出現血細胞減少症,特別是粒細胞減少症、血小板減少症、黃疸、出血或出血傾向時,即應迅速停藥,當各實驗值恢複後,可以小劑量開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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