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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沙替尼片
達沙替尼片

達沙替尼片

非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達沙替尼片

批準文號:H20110430

生產企業: Bristol-MyersSquibbCompany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對包括甲磺酸伊馬替尼在內的治療方案耐藥或不能耐受的慢性髓細胞樣白血病(CML)所有病期成人患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達沙替尼片
達沙替尼片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口服液
主要成分

達沙替尼。

本品主要成份為:伊曲康唑。其化學名稱為:順-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環戊基-4-]-甲氧基]苯基]-1-呱嗪基]-苯基]-2,4-二氫-2-(-1-甲基丙基)-3H-1。

生產企業

Bristol-MyersSquibbCompany

批準文號

H20110430

H2011049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對包括甲磺酸伊馬替尼在內的治療方案耐藥或不能耐受的慢性髓細胞樣白血病(CML)所有病期成人患者。

治療HIV陽性或免疫係統損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對血液係統腫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預期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用法用量

口服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慢性期:100mg,每天1次,可增加至140mg,每天1次。慢性粒或淋巴細胞性白血病進展期或Ph染色體陽性(Ph+)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初始劑量:70mg,可增加至100mg。

為達到最佳吸收,本品不應與食物同服。服藥後至少1小時內不要進食。對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應將本口服液在口腔內含漱約20秒後再吞咽。吞咽後不可用其它液體漱口。1.治療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口服200mg(2量杯或20ml),分1-2次服用,連服1周。服藥1周後若無效,則應再連續服用1周。治療對氟康唑耐藥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2次,每次口服100-200mg(1-2量杯或10-20ml),連服2周。服藥2周後若無效,則應再連續服用2周。每日服用400mg劑量的患者,如症狀無明顯改善,療程不應超過14天。2.預防真菌感染:每日5mg/kg,分2次服用。在臨床試驗中,預防治療開始於細胞抑製劑治療前和移植手術一周前,治療一直持續至嗜中性粒細胞數恢複正常(即>1000個細胞/μl)。3.對於伴有發熱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疑為係統性真菌病時的經驗治療首先應給予伊曲康唑注射液進行治療,推薦劑量為每次200mg、每日2次。給藥4次後,改為每次200mg、每日1次。共使用14日。每劑的輸液時間均應在1小時以上。然後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每次200mg(2量杯或20ml)、每2次進行治療,直至臨床意義的嗜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消除。對疑為係統性真菌病發熱患者超過28日經驗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確。

副作用

妊娠期婦女禁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由於缺少安全性和療效數據,不推薦達沙替尼片用於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在老年患者中沒有觀察到具有臨床意義的與年齡相關的藥代動力學方麵的差異。沒有必要針對老年患者進行專門的劑量推薦。雖然達沙替尼片在老年患者中的安全性特征與其在年輕人群中的安全性特征類似,但是年齡≥65歲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現體液瀦留和呼吸困難事件,應當對其進行密切的觀察。

成分

本品適用於對包括甲磺酸伊馬替尼在內的治療方案耐藥或不能耐受的慢性髓細胞樣白血病(CML)所有病期成人患者。

治療HIV陽性或免疫係統損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對血液係統腫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預期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藥理作用

本品為多酪氨酸激酶抑製劑,可抑製BCR-ABL、SRC家族(SRC、LCK、YES、FYN)、c-KIT、EPHA2和PDGFRS等激酶。在體外,本品對多種不同的伊馬替尼敏感或耐藥的白血病細胞株有活性,可抑製BCR-ABL來表達的CML和ALL細胞株的生長。

本品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廣譜抗真菌作用,可抑製真菌細胞膜麥角甾醇的合成,從而發揮抗真菌效應。本品對皮膚癬菌(毛癬菌屬、小孢子菌屬、絮狀表皮癬菌)、酵母菌[新生隱球菌、糖秕孢子菌屬、念珠菌屬(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黴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絲菌、著色真菌屬、枝孢黴屬、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種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製作用。

注意事項

本品可導致嚴重的血小板減少症、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貧血。骨髓抑製在晚期CML或PH+ALL患者中發生率較慢性期CML患者高。此外,本品在體外還可導致血小板功能不良,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約有1%發生嚴重中樞神經係統出血,甚至死亡。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異常,應停止用藥。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髒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3.當發生神經係統症狀時應終止治療。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測本品的血藥濃以確定適宜的劑量。5.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病治療,但仍應權衡利弊)。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因伊曲康唑用於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建議不要把伊曲康唑用於兒童患者,除非潛在利益優於可能出現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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