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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氟米特片
來氟米特片

來氟米特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來氟米特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0129

生產企業: 蘇州長征-欣凱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適用於成人類風濕關節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瘡性腎炎。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來氟米特片
來氟米特片
塞來昔布膠囊
塞來昔布膠囊
主要成分

來氟米特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為:塞來昔布。

生產企業

蘇州長征-欣凱製藥有限公司

江蘇正大清江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0129

國藥準字H2019341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適用於成人類風濕關節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瘡性腎炎。

塞來昔布適用於:(1)用於緩解骨關節炎(OA)的症狀和體征。(2)用於緩解成人類風濕關節炎(RA)的症狀和體征。(3)用於治療成人急性疼痛(AP)。(4)用於緩解強直性脊柱炎的症狀和體征。

用法用量

(1)成人類風濕關節炎:口服。由於來氟米特半衰期較長,建議間隔24小時給藥。為了快速達到穩態血藥濃度,參照國外臨床試驗資料並結合I期臨床試驗結果,建議開始治療的最初三天給予負荷劑量一日50mg,之後根據病情給予維持劑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藥治療期間可繼續使用非甾體抗炎藥或低劑量皮質類固醇激素。 (2)狼瘡性腎炎:口服。根據病情選擇適當劑量,推薦劑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緩解後適當減量。可與糖皮質激素聯用,或遵醫囑。

急性疼痛:推薦劑量為第1天首劑400mg,必要時,可再服200mg;隨後根據需要,每日兩次,每次200mg。骨關節炎:推薦劑量為200mg,每日一次口服或100mg每日兩次口服。類風濕關節炎:推薦劑量為100mg至200mg,每日兩次口服。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對本品及其代謝產物過敏者及嚴重肝髒損害患者禁用。

在臨床對照研究中,已有大約4250例骨關節炎(OA)患者,2100例類風濕關節炎(RA)患者和1050例術後疼痛患者接受本品治療。其中超過8500例患者接受的每日總劑量達200mg(100mg每日兩次或200mg每日一次)或更高,包括400多例患者接受每日總劑量達800mg(400mg每日兩次)。約有3900例患者接受上述劑量6個月或6個月以上,其中約2300例患者達一年或一年以上,124例達2年或2年以上。其餘詳見說明書。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對兒童應用本品的療效和安全性還沒有研究,故年齡小於18歲的患者,建議不要使用本品。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齡婦女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致畸作用:妊娠期分級C級。在口服劑量150mg/kg/day時(按AUC0-24計,暴露劑量約與臨床劑量200mg每日兩次的2倍相當),可觀察到胚胎異常的發生率增加,如:肋骨融合,胸骨節融合和胸骨節畸形。在兩項關於大鼠的研究中,其中一項研究發現在口服劑量30mg/kg/天時(按AUC0-24計,暴露劑量約與臨床劑量200mg每日兩次的6倍相當),有劑量依賴的膈疝發生的增加。沒有妊娠婦女應用本品的研究。隻有當考慮潛在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時才可考慮在妊娠期使用塞來昔布。2.非致畸作用:大鼠在口服塞來昔布劑量50mg/kg/天時(按AUC0-24計,暴露劑量約與臨床劑量200mg每日兩次的6倍相當),會導致著床前、著床後流產和胚胎存活率的降低。此種作用是由於抑製前列腺素合成所致,對生殖功能並無永久的影響,在臨床正常應用下不會發生此類情況。目前尚無本品對動脈導管閉合作用的人體研究評估資料。所以在懷孕的後3個月內要避免使用塞來昔布。3.分娩和生產:大鼠在口服塞來昔布劑量高達100mg/kg時(相當於按AUC0-24人體在200mg每日兩次時暴露劑量的約7倍),無證據表

成分

1.適用於成人類風濕關節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瘡性腎炎。

塞來昔布適用於:(1)用於緩解骨關節炎(OA)的症狀和體征。(2)用於緩解成人類風濕關節炎(RA)的症狀和體征。(3)用於治療成人急性疼痛(AP)。(4)用於緩解強直性脊柱炎的症狀和體征。

藥理作用

本品為一個具有抗增殖活性的異嗯唑類免疫抑製劑,其作用機理主要是抑製二氫乳清酸脫氫酶的活性,從而影響活化淋巴細胞的嘧啶合成。體內外試驗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來氟米特的體內活性主要通過其活性代謝物A771726(M1)而產生。

注意事項

1.臨床試驗發現來氟米特可引起一過性的ALT升高和白細胞下降,服藥初始階段應定期檢查ALT和白細胞。檢查間隔視病人情況而定。 2.有肝髒損害和明確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學指標陽性的患者慎用。用藥前及用藥後每月檢查ALT,檢測時間間隔視病人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用藥期間出現ALT升高,調整劑量或中斷治療的原則: ①如果ALT身高在正常值的2倍<80μ/L)以內,繼續觀察。 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間(80~120μ/L),減半量服用,繼續觀察,若ALT繼續升高或仍然維持80~120μ/L之間,應中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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