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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退熱口服液
小兒退熱口服液

小兒退熱口服液

非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小兒退熱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2020449

生產企業: 天津和治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熱、感冒發熱、咽喉腫痛、頭痛、咳嗽、鼻塞。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小兒退熱口服液
小兒退熱口服液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大青葉、連翹、金銀花、板藍根、黃芩、柴胡、重樓、梔子、淡竹葉、牡丹皮、地龍、白薇。

氟康唑,其化學名稱為:a-(2,4一二氟苯基)-a-(1H-1,2,4-三唑-l-基甲基)-1H-1,2,4-三唑-l-基乙醇。

生產企業

天津和治藥業有限公司

萬全萬特製藥(廈門)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2020449

國藥準字H2005819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高熱、感冒發熱、咽喉腫痛、頭痛、咳嗽、鼻塞。

1.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2.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炎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3.球孢子菌病。 4.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預防念珠菌感染的治療。 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五歲以下每次10毫升;五歲至10歲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後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一次服。5.預防念珠菌病:0.2~0.4g,一日1次。6.腎功能不全者若隻需給藥1次,不用調節劑量;需多次給藥時,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此後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小兒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本品或其他吡咯類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高熱、感冒發熱、咽喉腫痛、頭痛、咳嗽、鼻塞。

1.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2.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炎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3.球孢子菌病。 4.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預防念珠菌感染的治療。 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藥理作用

疏風解表,解毒利咽。

1.常見消化道反應,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2.過敏反應:可表現為皮疹,偶可發生嚴重的剝脫性皮炎(常伴隨肝功能損害)、滲出性多形紅斑。3.肝毒性: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見頭暈、頭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現腎功能異常。6.偶可發生周圍血象一過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學檢查指標改變,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注意事項

1忌食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風寒感冒者不適用,表現為發熱畏冷、肢涼、流清涕,咽不紅者。 3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脾虛易腹瀉者慎服。 5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與其他吡咯類藥物可發生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任何一種吡咯類藥物過敏者。2.由於氟康唑膠囊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於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咪唑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4.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症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於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6.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複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氟康唑膠囊,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後7天。8.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藥劑量[見(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後可給予本品一日量,因為3小時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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