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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苦參皰疹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5626

生產企業: 雲南聖科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酚麻美敏混懸液
酚麻美敏混懸液
主要成分

苦參、蜂膠、牡丹皮、燈盞細辛。輔料為乙醇。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毫升含對乙酰氟基酚32毫克、鹽酸偽麻黃堿3毫克、氫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2毫克。輔料為:黃原膠、微晶纖維素、羧甲基纖維素鈉、丙二醇、甘油、山梨醇、尼泊金、丁酯、苯甲酸鈉、AK糖、無水檸檬酸、食用香精、食用色素、高果糖漿和純水。

生產企業

雲南聖科藥業有限公司

上海強生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25626

國藥準字H200416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本品用於小兒,可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狀。

用法用量

外用,加藥液保濕外敷(根據帶狀皰疹皮損的麵積大小、皮損部位,剪裁適當大小的粘膠棉墊,滴加藥液潤濕後敷於患處,四周用配備的膠帶粘封。待藥液幹後視情況補充適量藥液)。每日補藥2~4次,1~2日換棉墊一次,6~8日為一個療程。

口服,2歲以下小兒應遵醫囑,12歲以下兒童用量: 2-3歲,體重12-14千克,一次用量2.5-3.5毫升; 4-6歲,體重16-20千克,一次用量4-5.5毫升; 7-9歲,體重22-26千克,一次用量6毫升; 10-12歲,體重28-32千克,一次用量8毫升; 若症狀不緩解,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本品過敏及其他解熱鎮痛藥過敏者慎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2歲以下小兒應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前請向醫師谘詢。

成分

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本品用於小兒,可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狀。

藥理作用

本複方由對乙酰氨基酚、鹽酸偽麻黃堿、氫溴酸右薑沙芬和馬來酸氯苯那敏組成。對乙酰氨基酚為解熱鎮痛藥,作用機理主要為抑製前列腺素合成;鹽酸偽麻黃堿為擬腎上腺素藥。可收縮鼻粘膜血管,減輕鼻塞流涕症狀,氫溴酸右美沙芬為鎮咳藥,通過抑製延髓咳嗽中樞而產生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可消除或減輕感冒的流淚、噴嚏和流涕症狀。

注意事項

(1)本品隻供外用,勿內服;(2)本品久置可能有沉澱,但不影響療效,振搖後使用;(3)對有皮膚破損者慎用;(4)對蜂膠(花粉)及本品成分過敏者慎用。用藥過程中出現過敏症狀,請立即停止用藥,必要時遵醫囑或輔以抗過敏藥物治療;(5)生殖型單純性皰疹患者禁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到的地方。

1.服藥3天後持續發熱.請谘詢醫師。 2.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品。 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在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生 4.如出現新的症狀或出現充血、腫脹時請停止使用並谘詢醫生。 5.不得與其它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同時使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本品配有兒童安全蓋.打開方式見說明書附圖。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運動員慎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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