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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苦參皰疹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5626

生產企業: 雲南聖科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苦參、蜂膠、牡丹皮、燈盞細辛。輔料為乙醇。

對乙酰氨基酚;氫溴酸右美沙芬;鹽酸偽麻黃堿;馬來酸氯苯那敏

生產企業

雲南聖科藥業有限公司

青島正大海爾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25626

國藥準字H2004149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用法用量

外用,加藥液保濕外敷(根據帶狀皰疹皮損的麵積大小、皮損部位,剪裁適當大小的粘膠棉墊,滴加藥液潤濕後敷於患處,四周用配備的膠帶粘封。待藥液幹後視情況補充適量藥液)。每日補藥2~4次,1~2日換棉墊一次,6~8日為一個療程。

12歲以下兒童用量如下: 2-3歲:12-14千克,2.5-3.5毫升/次 4-6歲:16-20千克,4-5.5毫升/次 7-9歲:22-26千克,6毫升/次 10-12歲:28-32千克,8毫升/次 次數:若症狀不緩解,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確。

  1.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2.對本品成分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藥理作用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鹽酸偽麻黃堿能選擇性收縮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粘膜充血,減輕鼻塞、流涕;氫溴酸右美沙芬能抑製咳嗽中樞而產生鎮咳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可消除或減輕因感冒引起的流淚、流涕、噴嚏等過敏症狀。

注意事項

(1)本品隻供外用,勿內服;(2)本品久置可能有沉澱,但不影響療效,振搖後使用;(3)對有皮膚破損者慎用;(4)對蜂膠(花粉)及本品成分過敏者慎用。用藥過程中出現過敏症狀,請立即停止用藥,必要時遵醫囑或輔以抗過敏藥物治療;(5)生殖型單純性皰疹患者禁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到的地方。

  1.不得超過推薦劑量服用,否則可能發生神經過敏、眩暈或難以入睡,過量服用應立即請醫生診治。每隔4~6小時給藥一次量;   2.如症狀持續一周以上或伴有高熱者,應及時停藥交谘詢醫生;   3.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4.不得與其它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同時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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