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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苦參皰疹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5626

生產企業: 雲南聖科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苦參皰疹酊
苦參皰疹酊
酚美愈偽麻口服溶液
酚美愈偽麻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苦參、蜂膠、牡丹皮、燈盞細辛。輔料為乙醇。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每20毫升內含:對乙酰氨基酚500毫克鹽酸偽麻黃堿60毫克氫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創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生產企業

雲南聖科藥業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貴寶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25626

國藥準字H199901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適用於治療和減輕感冒、氣管炎、支氣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發熱、頭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狀。

用法用量

外用,加藥液保濕外敷(根據帶狀皰疹皮損的麵積大小、皮損部位,剪裁適當大小的粘膠棉墊,滴加藥液潤濕後敷於患處,四周用配備的膠帶粘封。待藥液幹後視情況補充適量藥液)。每日補藥2~4次,1~2日換棉墊一次,6~8日為一個療程。

口服。用量杯量取。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每次20毫升,每4~6小時可重複用藥,每24小時不得超過4次,用藥不超過7天(或遵醫囑)。6~12歲兒童用量減半,用藥不超過5天或遵醫囑。6歲以下兒童不宜服用本品。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本品成分過敏者、嚴重冠狀動脈疾患或嚴重高血壓者、妊娠3個月內婦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帶狀皰疹、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手足口病、濕疹、皮炎、蕁麻疹、痤瘡、疣類等病毒性皮膚病。

適用於治療和減輕感冒、氣管炎、支氣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發熱、頭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狀。

藥理作用

本品中氫溴酸右美沙芬通過抑製延髓咳嗽中樞起作用,其鎮咳作用與可待因相等或稍強,但無成癮性;愈創木酚甘油醚能刺激支氣管粘膜,引起支氣管粘液分泌增加,降低痰液黏度,使痰液容易咳出;鹽酸偽麻黃堿可選擇性收縮鼻咽部粘膜血管,消除鼻塞,流涕症狀;對乙酰氨基酚可通過抑製下丘腦前列腺素的合成而起到解熱,鎮痛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隻供外用,勿內服;(2)本品久置可能有沉澱,但不影響療效,振搖後使用;(3)對有皮膚破損者慎用;(4)對蜂膠(花粉)及本品成分過敏者慎用。用藥過程中出現過敏症狀,請立即停止用藥,必要時遵醫囑或輔以抗過敏藥物治療;(5)生殖型單純性皰疹患者禁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到的地方。

不得超量服用本品。超量服用會出現頭暈、失眠及神經質症狀。6歲以下兒童不宜服用本品。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者、老年患者、心髒病、高血壓、甲亢、糖尿病、青光眼、哮喘與肺氣腫等肺部疾病引起呼吸困難患者、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難患者及精神抑鬱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避免同時服用降壓藥、抗抑鬱藥物、單胺氧化酶抑製劑以及飲酒。不得與其他含有本品成分的藥物同時服用。妊振及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本品,或遵醫囑。如服藥後發熱仍持續3天以上,咳嗽持續7天以上,應及時請醫生診治。將本品放置於遠離兒童可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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