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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感冒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1020480

生產企業: 貴州百靈企業集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頭孢克洛緩釋膠囊
頭孢克洛緩釋膠囊
主要成分

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崗梅、咖啡因、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薄荷素油。輔料為:蔗糖。

頭孢克洛-水合物。

生產企業

貴州百靈企業集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現代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1020480

國藥準字H200202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本品適用於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肺炎球菌、大腸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扁桃體炎、扁桃體周圍炎、咽喉炎、支氣管炎、肺炎、支氣管肺炎哮喘和支氣管擴張感染以及手術後感染。2急性及慢性腎盂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係統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竇炎、瞼腺炎、瞼炎、急性淚囊炎。4上頜骨周圍炎、上頜骨骨膜炎、上頜骨骨髓炎、牙槽膿腫、根尖性牙周炎、智齒周圍炎、拔牙後感染。5毛囊炎、丹毒、蜂窩組織炎、膿皰病、痤瘡感染、皮下膿腫、創傷感染、乳下炎、淋巴管炎。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成年人及體重20公斤以上的兒童。常用量為每日二次,每次0.375g-0.75g(...

副作用

1.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嚴重不良反應

禁忌

成分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本品適用於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肺炎球菌、大腸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扁桃體炎、扁桃體周圍炎、咽喉炎、支氣管炎、肺炎、支氣管肺炎哮喘和支氣管擴張感染以及手術後感染。2急性及慢性腎盂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係統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竇炎、瞼腺炎、瞼炎、急性淚囊炎。4上頜骨周圍炎、上頜骨骨膜炎、上頜骨骨髓炎、牙槽膿腫、根尖性牙周炎、智齒周圍炎、拔牙後感染。5毛囊炎、丹毒、蜂窩組織炎、膿皰病、痤瘡感染、皮下膿腫、創傷感染、乳下炎、淋巴管炎。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當出現皮疹或過敏反應的其他征象時,如用藥後出現瘙癢、皮疹,尤其出現口腔、喉、外生殖器紅斑、糜爛等,應立即停藥並谘詢醫生。2.過敏體質者慎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3.因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有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應嚴格按說明書使用。用藥期間如發現肝生化指標異常或出現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厭油、惡心、上腹脹痛,尿黃、目黃,皮膚黃染等可能與肝損傷有關的臨床表現時,應立即停藥並就醫,建議對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過2克。4.應盡量避免合並使用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以避免藥物過量或導致毒性協同作用。5.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6.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7.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8.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9.糖尿病患者及有心髒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10.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11.服藥3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12.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3.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4.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對青黴素等β-內酰胺內抗生素過敏者應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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