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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感冒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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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感冒靈片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複方感冒靈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5020285

生產企業: 廣西雙蟻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辛涼解表,清熱解毒。用於風熱感冒之發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幹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感冒靈片
複方感冒靈片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金銀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藍根、崗梅、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輔料為:澱粉、糊精、甘露醇、羥丙纖維素、羧甲澱粉鈉、硬脂酸鎂、聚維酮K30、薄膜包衣預混劑。

本品主要成份為氟康唑。

生產企業

廣西雙蟻藥業有限公司

江蘇亞邦愛普森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5020285

國藥準字H2006436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辛涼解表,清熱解毒。用於風熱感冒之發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幹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1.念珠菌病: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2.隱球菌病: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兩天為一療程。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後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5)預防念珠菌病:有預防用藥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腎功能不全者若隻需給藥1一量次來後需述率量調規給藥肌不給酐給表清按下除;除劑,藥第酐所量,清及劑調,,此時第次常:日肌劑應應如率節多節二用(ml/分鍾)劑量>50常規劑量11~50常規劑量的一半進行常規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後給藥1次小兒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對氟康唑或其他三唑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辛涼解表,清熱解毒。用於風熱感冒之發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幹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1.念珠菌病: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2.隱球菌病: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藥理作用

患者對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見的副反應為胃腸道症狀,包括惡心、腹痛、腹瀉及胃腸脹氣;其次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類抗真菌藥物治療過程中,可出現腎功能和血液學參數改變及肝功能異常(見警惕項)。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為惡寒重,發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清涕,喉癢咳嗽。4.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5.心髒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7.服藥2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極少用於妊娠婦女。動物試驗中,僅在出現母體毒性的很高劑量水平觀察到氟康唑對胎兒的不良影響,而這些影響不被認為與治療劑量的氟康唑有相關性。盡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嚴重、甚至威脅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預期療效大於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時,才考慮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濃度與血藥濃度相似,因此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3.少年兒童的使用16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的資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須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療而又無其他合適藥物可采用時,不推薦將本品用於兒童。4.在極為罕見的有嚴重基礎疾病曾服用多劑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屍檢中發現有肝壞死。這些病人同時服用了其他多種藥物,其中某些藥物已知有潛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礎疾病亦可能導致肝壞死。由於沒有證據可以排除上述屍檢結果與氟康唑的關係,在患者的肝酶(如穀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明顯升高時,須權衡繼續氟康唑治療的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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