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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0021871

生產企業: 太極集團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主要成分

每1毫升含24毫克對乙酰氨基酚。輔料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紅、蔗糖、甘油、羥苯甲酯、苯甲酸鈉、乙醇、純水。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鹽酸特比萘芬0.2克,輔料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溫-80、單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

生產企業

太極集團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0021871

國藥準字H2008345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一日不超過80毫升。12歲以下兒童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體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1-2       10-15        5-8     3-6       16-22       18-10      7-9       22-27        10-12      10-12      28-32        12-15一日次數: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外用,一日2次,塗患處,並輕揉片刻。療程1~2周。

副作用

1.對本品中各成分過敏者禁用。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3.高血壓病患者禁用。 4.妊娠3個月內婦女禁用。 5.2歲以下兒童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藥理作用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3.不能同時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5.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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