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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0021871

生產企業: 太極集團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每1毫升含24毫克對乙酰氨基酚。輔料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紅、蔗糖、甘油、羥苯甲酯、苯甲酸鈉、乙醇、純水。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生產企業

太極集團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0021871

國藥準字H3102262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一日不超過80毫升。12歲以下兒童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體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1-2       10-15        5-8     3-6       16-22       18-10      7-9       22-27        10-12      10-12      28-32        12-15一日次數: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外用。一日1—2次,均勻塗敷患處。

副作用

1.對本品中各成分過敏者禁用。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3.高血壓病患者禁用。 4.妊娠3個月內婦女禁用。 5.2歲以下兒童禁用。

1、對皮質激素類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麵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褶皺部位禁用。

禁忌

成分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藥理作用

用藥部位可產生水泡、紅斑、充血、灼熱、瘙癢等刺激症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還可引起皮膚幹燥、多毛、萎縮紋、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長期大麵積用藥可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症,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鬆等症狀。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3.不能同時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含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療2.任何全身使用皮質激素可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製,在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時均可能出現。因此,大麵積使用本品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5%-10%,連續用藥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不易發生全身性不良反應。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藥並進行適當的治療。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感染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5.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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