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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0021871

生產企業: 太極集團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鹽酸米諾環素膠囊
鹽酸米諾環素膠囊
主要成分

每1毫升含24毫克對乙酰氨基酚。輔料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紅、蔗糖、甘油、羥苯甲酯、苯甲酸鈉、乙醇、純水。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米諾環素。

生產企業

太極集團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白雲山光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0021871

國藥準字H4402043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本品適用於因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氏菌、變形杆菌、綠膿杆菌、梅毒螺旋體及衣原體等對本品敏感的病原體引起的下列感染: 1. 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宮內感染、腎盂腎炎、腎盂炎、腎盂膀胱炎等。 2. 淺表性化膿性感染:痤瘡、扁桃體炎、肩周炎、毛囊炎、膿皮症、癤、癤腫症、癰、蜂窩組織炎、汗腺炎、皮脂囊腫粉瘤、乳頭狀皮膚炎、甲溝炎、膿腫、雞眼繼發性感染、咽炎、淚囊炎、眼瞼緣炎、麥粒腫、牙齦炎、牙冠周圍炎、牙科性上齶竇炎、感染性上齶囊腫、牙周炎、外耳炎、外陰炎、陰道炎、創傷感染、手術後感染。 3. 深部化膿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結)炎、頜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 急慢性支氣管炎、喘息型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肺炎、細菌性肺炎、異型肺炎、肺部化膿症。 5. 梅毒。 6. 中耳炎、副鼻竇炎、頜下腺炎。 7. 痢疾、腸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膽管炎、膽囊炎。 8. 腹膜炎。 9. 敗血症、菌血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一日不超過80毫升。12歲以下兒童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體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1-2       10-15        5-8     3-6       16-22       18-10      7-9       22-27        10-12      10-12      28-32        12-15一日次數: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口服。成人首次劑量為0.2g,以後每12或24小時再服用0.1g,或遵醫囑。尋常性痤瘡每次50mg,一日2次,6周為一療程。腎功能損害患者:腎功能損害患者用藥,其24小時內的日總劑量不應超過200mg。

副作用

1.對本品中各成分過敏者禁用。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3.高血壓病患者禁用。 4.妊娠3個月內婦女禁用。 5.2歲以下兒童禁用。

對任何四環素類藥物或本品中的任一成分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本品適用於因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氏菌、變形杆菌、綠膿杆菌、梅毒螺旋體及衣原體等對本品敏感的病原體引起的下列感染: 1. 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宮內感染、腎盂腎炎、腎盂炎、腎盂膀胱炎等。 2. 淺表性化膿性感染:痤瘡、扁桃體炎、肩周炎、毛囊炎、膿皮症、癤、癤腫症、癰、蜂窩組織炎、汗腺炎、皮脂囊腫粉瘤、乳頭狀皮膚炎、甲溝炎、膿腫、雞眼繼發性感染、咽炎、淚囊炎、眼瞼緣炎、麥粒腫、牙齦炎、牙冠周圍炎、牙科性上齶竇炎、感染性上齶囊腫、牙周炎、外耳炎、外陰炎、陰道炎、創傷感染、手術後感染。 3. 深部化膿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結)炎、頜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 急慢性支氣管炎、喘息型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肺炎、細菌性肺炎、異型肺炎、肺部化膿症。 5. 梅毒。 6. 中耳炎、副鼻竇炎、頜下腺炎。 7. 痢疾、腸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膽管炎、膽囊炎。 8. 腹膜炎。 9. 敗血症、菌血症。

藥理作用

根據MedDRA係統/器官分類,用CIOMS頻率種類,將不良反應列表如下:常見:≥1%不常見:≥0.1%且〈1%罕見:≥0.01%且〈0.1%非常罕見:〈0.01%係統器官分類不良反應血液淋巴係統異常罕見:嗜酸粒細胞增多、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非常罕見:溶血性貧血、全血細胞減少症;發生率不確定:粒細胞缺乏;心血管係統異常非常罕見:心肌炎、心包炎;耳與迷路異常罕見:聽力損害、耳鳴;內分泌係統異常非常罕見:甲狀腺功能異常、甲狀腺褐-黑變;胃腸道係統異常罕見:腹瀉、惡心、口腔炎、牙齒變色(包括成人牙齒變色)、嘔吐;非常罕見:消化不良、吞咽困難、牙釉質發育不全、小腸結腸炎、食道炎、食道潰瘍、舌炎、胰腺炎、假膜性腸炎;發生率不確定:口腔變色(包括舌、唇和牙齦);全身性疾病不常見:發熱;非常罕見:分泌物變色;肝膽係統異常罕見:肝酶升高、肝炎;非常罕見:肝內膽汁鬱積、肝衰竭(包括致命性的)、高膽紅素血症、黃疸;發生率不確定:自體免疫性肝炎;免疫係統異常罕見:過敏性/過敏性樣反應(包括休克)、包括致命性的;發生率不確定:超敏反應;感染和侵染非常罕見:口腔及肛門生殖道念珠菌感染、外陰陰道炎;代謝和營養異常罕見:厭食;肌肉、結締組織和骨骼係統異常罕見:關節痛、狼瘡樣綜合症、肌痛;非常罕見:關節炎、骨變色、係統性紅斑狼瘡(SLE)惡化、關節僵直、關節腫脹;神經係統異常常見:頭昏(頭暈);罕見:頭痛、感覺遲鈍、感覺異常、腦假瘤、眩暈;非常罕見:囪門凸出;發生率不確定:抽搐、鎮靜;腎及泌尿係統異常罕見:血尿素氮(BUN)升高;非常罕見:急性腎功能衰竭、間質性腎炎;生殖係統及乳腺異常非常罕見:龜頭炎;呼吸、胸和縱隔異常罕見:咳嗽、呼吸困難;非常罕見:支氣管痙攣、哮喘惡化、肺嗜酸粒細胞增多;發生率不確定:局限性肺炎;皮膚及皮下組織異常罕見:脫發、多形性紅斑、結節性紅斑、固定性藥疹;皮膚著色過度、光敏反應、搔癢、皮疹、蕁麻疹;非常罕見:血管性水腫、剝脫性皮炎、指甲著色過度、Stevens-Johnson綜合症、毒性表皮壞死、脈管炎;上市後,在接受米諾環素治療的患者中報道有甲狀腺癌的發生,米諾環素的使用和甲狀腺癌之間的因果關係尚未確立。已報道有以下的綜合症。某些出現這些綜合症的病例中有死亡報道。和其它嚴重的不良反應一樣,如出現這些綜合症,應立即停藥:·過敏反應綜合症,包括表皮反應(如皮疹或剝脫性皮炎)、嗜酸粒細胞增多和以下一項或多項:肝炎、局限性肺炎、腎炎、心肌炎、心包炎。可能存在發熱和淋巴結病。·狼瘡樣綜合症,包括抗核抗體陽性;關節痛、關節炎、關節僵直或關節腫脹;以下一項或多項:發熱、肌痛、肝炎、皮疹、脈管炎。·血清病樣綜合症,包括發熱;蕁麻疹或皮疹;關節痛,關節炎,關節僵直和關節腫脹。可能存在嗜酸粒細胞增多。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3.不能同時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肝、腎功能不全、食道通過障礙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進食者及全身狀態惡化患者(因易引發維生素K缺乏症)慎用。 2.由於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為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和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藥物。 3.對本品過敏者有可能對其他四環素類也過敏。 4.由於可致頭暈、倦怠等,汽車駕駛員、從事危險性較大的機器操作及高空作業者應避免服用本品。 5.本品滯留於食道並崩解時,會引起食道潰瘍,故應多飲水,尤其臨睡前服用時。 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時,通常應進行暗視野檢查,疑有其他類型梅毒時,每月應進行血清學檢查,並至少進行4個月。 7.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的劑量應低於常用劑量,如需長期治療,應監測血藥濃度。 8.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 9.本品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藥後應避免日曬。 10.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幹擾:(1)測定尿鄰苯二酚胺(Hingerty法)濃度時,由於本品對螢光的幹擾,可能使測定結果偏高。(2)可能使堿性磷酸酶、血清澱粉酶、血清膽紅素、血清氨基轉移酶(AST、ALT)的測定值升高。 11.本品可與食品、牛奶或含碳酸鹽飲料同服。詳見內包裝說明書。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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