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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補液鹽散(II)
口服補液鹽散(II)

口服補液鹽散(II)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口服補液鹽散(II)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7021199

生產企業: 山東山大康諾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口服補液鹽散(II)
口服補液鹽散(II)
聚乙二醇4000散
聚乙二醇4000散
主要成分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鈉1.75克、氯化鉀0.75克、枸櫞酸鈉1.45克、無水葡萄糖10克。

本品主要成份為聚乙二醇4000,為環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輔料為山梨糖醇。

生產企業

山東山大康諾製藥有限公司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7021199

注冊證號H2017124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成人及8歲以上兒童(包括8歲)便秘的症狀治療。兒童應為短期治療,最長療程不應超過3個月。

用法用量

1成人(1)治療輕中度失水:①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6小時內飲完,以後酌情調整劑量;②中度失水,開始時50ml/kg,6小時內飲完,其餘應予靜脈補液。(2)治療急性腹瀉:①輕度腹瀉,每日50ml/kg;②嚴重腹瀉,應以靜脈滴注為主,直至腹瀉停止。2小兒治療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小時內服用,直至腹瀉停止。中度脫水應以靜脈補液為主。

成人和8歲以上兒童(包括8歲)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頓服。每袋內容物溶於一杯水中後服用。

副作用

1 少尿或無尿; 2 嚴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時應靜脈補液; 3 嚴重腹瀉,糞便量超過每小時30ml/kg,此時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夠量的口服補液鹽; 4 葡萄糖吸收障礙;5 由於嚴重嘔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 腸梗阻、腸麻痹和腸穿孔。

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動物研究未證實本藥有致畸或胎兒毒性作用。目前尚無孕婦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方麵的臨床研究資料。因此,孕婦使用本品應慎重,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2.哺乳期婦女:沒有資料顯示本品能夠進入母乳。本品極少被吸收,因此可以在哺乳期服用。兒童用藥:在國外,有已經發表的8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的療效及安全性的循證醫學報告。國內目前尚無8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研究報道。老年用藥:尚無老年患者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經驗。

成分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成人及8歲以上兒童(包括8歲)便秘的症狀治療。兒童應為短期治療,最長療程不應超過3個月。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一般不用於早產兒。2隨訪檢查:①血壓;②體重;③血電解質(主要為Na+和K+);④失水體征;⑤糞便量。3嚴重失水或應用本品後失水無明顯糾正者需改為靜脈補液。嬰幼兒應用本品時需少量多次給予,當劑量超過每日100ml/kg時,需給予飲水、以免發生高鈉血症。尚不明確。老年人應用本品無特殊注意事項。

1.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2. 嚴重腸道潰瘍或穿孔患者禁用;3. 嚴重炎症性腸病患者禁用;4. 腸梗阻患者禁用;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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