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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萘替芬軟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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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萘替芬軟膏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鹽酸萘替芬軟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172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萘替芬軟膏
鹽酸萘替芬軟膏
甲氧沙林搽劑
甲氧沙林搽劑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鹽酸萘替芬10毫克,輔料為十八醇、平平加、單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純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氧沙林,其化學名稱為:9-甲氧基-7H-呋喃[3,2-g][1]苯並吡喃-7-酮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ChiesiS.A.France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172

H2002057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本品用於白癜風、牛皮癬。

用法用量

外用:適量塗抹患處及其周圍,一日2次。療程一般2~4周,嚴重者可用到8周,甲癬需用6個月。為預放複發,體征消失後可繼續用藥2周。

用法用量初期治療需用75%的酒精稀釋4-5倍後使用,隨著皮膚對藥物耐受性的提高,可稀釋2-3倍後使用。用棉花棒或毛筆蘸藥塗在患處,注意盡量不塗到患處以外的部位。1-2小時後,照射陽光或紫外線(320~380nmU.V.A.)。初照時間為0.5-1分鍾,以後每周增加1分鍾,出現明顯紅斑反應時,不再增加照射劑量。隔日或每日治療一次。外用與內服配合使用,療效更佳(內服方法參見敏柏寧片說明書)。療程視適應症而定。

副作用

尚不明確

1;紅斑狼瘡症、紅細胞生成性卟啉症和著色性幹皮病患者及其它光敏疾病患者。2;皮膚癌史患者。3;曾使用含砷藥物或放射治療的患者。4;無晶狀體的患者(因沒有晶狀體,視網膜損害的危險性明顯增加)。5;對補骨脂類有特異反應或過敏史的患者。6;有黑色瘤或黑色瘤病史的患者。

禁忌

藥理作用

本品(8-甲氧補骨脂素)是從尼羅河岸的植物大阿美的種子內提取出來的光敏化劑,具有光動力學作用,使皮膚對太陽光或人工紫外線作用敏感。它的作用譜在320~380nm之間,365nm的效果最大。-毒理特性:動物試驗顯示甲氧沙林沒有致畸作用。小規模人體臨床試驗數據也未顯示有致畸作用。

注意事項

1.僅供外用,切忌口服。並避免接觸眼睛;2.塗布部位如有燒灼感、局部發紅時,應停止用藥,並向醫師谘詢。3.不宜用於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開放性損傷部位。4.連續用藥4周後症狀無改善請再到醫院就診。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6.兒童使用本品請谘詢醫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老年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藥是強力光敏藥物,隻能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2.照射治療後,應清洗患處並遮蓋治療部位,以避免過度陽光或紫外線照射,防止燒傷的風險。3.長期多次照射引起皮膚老化,皮膚呈深紅色或起水泡,應停藥數日,直到以上症狀消失。4.治療接近眼部時,應避免藥液進入眼內,並注意在白天配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線的太陽眼鏡,以避免晶體受損而發生白內障。5.建議青年女性在治療期間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6.防止兒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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