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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莫唑胺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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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莫唑胺膠囊

替莫唑胺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替莫唑胺膠囊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71090

生產企業: Orion Corporation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治療: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替莫唑胺膠囊
替莫唑胺膠囊
醋酸甲羥孕酮片
醋酸甲羥孕酮片
主要成分

替莫唑胺。

本品主要成分為:醋酸甲羥孕酮。化學名稱: 6α-甲基-17α-羥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產企業

Orion Corporation

Pfizer Italia S.r.l.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71090

注冊證號H2014064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治療: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本品用於治療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腎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療期:口服本品,每日劑量為75mg/m2,共42天,同時接受放療(60Gy分30次);隨後接受6個周期的本品輔助治療。根據患者耐受程度可暫停用藥,但無需降低劑量。同步放化療期如果符合以下條件:絕對白細胞計數≥1.5×109/L,血小板計數≥100×109/L,普通毒性標準(CTC)-非血液學毒性≤1級(除外脫發、惡心和嘔吐),本品可連續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療期間每周應進行全血細胞計數。在同步化療期間應按血液學和非血液學毒性標準(表1)暫停或終止服用本品。(其餘詳見說明書)。

給藥途徑:口服。本品須在有經驗醫生指導下服用。 乳腺癌:推薦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達 2g (大劑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藥)。 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及腎癌等激素依賴性腫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最多發生的不良反應是胃腸道功能紊亂。詳見說明書。

應用孕激素治療偶見或罕見以下不良反應,按照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而非發生頻率依次羅列如下: 免疫係統異常 超敏反應(如過敏反應和過敏樣反應、血管性水腫) 內分泌異常 腎上腺皮質激素樣作用(如類庫欣綜合征)、長期無排卵 代謝和營養異常 水腫/液體瀦留、體重變化、糖尿病惡化 精神異常 意識模糊、抑鬱、欣快、性欲改變、失眠、神經質 神經係統異常 抑鬱、頭暈、頭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腦梗塞、腎上腺素樣反應(手細顫、出汗、夜間小腿痛性痙攣) 眼部異常 視覺障礙、糖尿病性白內障、視網膜血栓形成 心髒異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動過速 血管異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熱 呼吸道、胸部及縱膈異常 肺栓塞 消化道異常 便秘、腹瀉、口幹、惡心、嘔吐 肝膽異常 黃疸 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 痔瘡、脫發、多毛症、瘙癢症、皮疹、蕁麻疹 腎髒和泌尿係統異常 糖尿 生殖係統和乳腺異常 異常子宮出血(不規律、增加、減少)、閉經、宮頸糜爛、乳溢、乳房痛 全身異常和給藥部位不適 疲勞、注射部位反應、不適、發熱 實驗室檢查 宮頸分泌物改變、食欲改變、肝功能異常、白細胞和血小板計數升高、高鈣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壓升高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對妊娠期婦女使用該藥尚未進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進行的臨床前研究中,給藥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兒毒性的報道。因此替莫唑胺不應常規用於妊娠期婦女,如果妊娠期內必須使用該藥,應將可能對胎兒造成的潛在風險告知病人。對於可能懷孕的婦女,應勸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療或在終止替莫唑胺治療後6個月內懷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經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膠囊不應用於哺乳期婦女。兒童用藥:尚無3歲以下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患兒使用該藥的臨床經驗;對於3歲以上膠質瘤兒童患者,使用該藥的臨床經驗有限。老年用藥:與年輕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歲)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的可能性較大。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妊娠:本品禁用於妊娠女性。一些報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妊娠早期宮內暴露於孕激素類藥物與胎兒生殖器異常有關。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時妊娠,則應被告知本品對於胎兒的潛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謝產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雖尚無證據提示這將對被哺乳嬰兒帶來任何危害,仍建議在使用醋酸甲羥孕酮片治療期間避免哺乳。兒童用藥:不適用於兒童。老年用藥:沒有證據顯示老年患者與年輕患者相比在藥物代謝方麵存在差異。因此,相同的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適用於每個年齡組。

成分

本品用於治療: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本品用於治療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腎癌、前列腺腺瘤。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在一項治療時間延長到42天的小規模試驗中,接受本品和放療合並治療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對於接受42天(最多為49天)合並治療的全部患者需要預防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發生。 在較長期的給藥方案治療期間,接受替莫唑胺治療期間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發生率可能較高。不管何種治療方案,都應密切觀察替莫唑胺治療的全部患者(特別是接受類固醇治療患者)發生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療:惡心和嘔吐常與本品相關,服用本品前後可使用止吐藥。指導原則為: 新診斷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的患者: 1.在開始接受替莫唑胺合並治療前,建議采用止吐藥預防, 2.在輔助治療期間,極力建議采用止吐藥預防。 神經膠質瘤複發或進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療周期中出現過重度(3或4級)嘔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藥治療。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遺傳毒性,因此在治療過程及治療結束後6個月之內,男性應避孕。由於接受替莫唑胺治療有導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該治療之前應冰凍保存精子。 肝腎功能損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與肝功能輕中度異常的病人藥代動力學結果相似;嚴重肝功能異常(Child'sClassI

本品應該在有經驗的腫瘤專科醫師監督指導下使用,且患者須進行定期隨訪。 ·應對本品治療期間發生的意外陰道出血進行仔細檢查,明確診斷。 ·在送檢子宮內膜或宮頸組織時,應告知病理學家(實驗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體瀦留,因此應慎用於可能因液體瀦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臨床抑鬱治療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應受到密切監測。 ·某些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可能出現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療時應受到密切觀察。 ·應告知醫生/實驗室本品的應用可降低下述內分泌指標的水平: a. 血漿/尿類固醇(如皮質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漿/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結合球蛋白 ·如果視力突然部分或完全喪失或如果突發眼球突出、複視或偏頭痛,在檢查期間不應再給藥。如果檢查提示視乳頭水腫或視網膜血管病變,則應立即停藥。 ·雖然應用醋酸甲羥孕酮與誘發血栓栓塞性疾病並無明確因果關係,但不推薦本品用於任何具有靜脈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對於接受本品治療時發生VTE 的患者,建議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會引起類庫欣綜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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