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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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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舒必利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7021324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對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和妄想症狀的效果較好,適用於精神分裂症單純型、偏執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縮、淡漠症狀。對抑鬱症狀有一定療效。其他用途有止嘔。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舒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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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二氫麥角堿緩釋膠囊
甲磺酸二氫麥角堿緩釋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舒必利。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磺酸二氫麥角堿(ErgoloidMesylate),其由等量的甲磺酸二氫麥角考寧(Dihydroergocornine),甲磺酸二氫麥角汀(Dihydroergocristine),甲磺酸二氫-α-麥角隱亭(Dihydro-α-ergocryptine)和甲磺酸二氫-β-麥角隱亭(Dihydro-β-ergocryptine)。 其中:R=CH(CH3)2為甲磺酸二氫麥角考寧659.81 R=CH2C6H5為甲磺酸二氫麥角汀707.86 R=CH2CH(CH3)2為甲磺酸二氫-α-麥角隱亭673.84 R=CH(CH3)CH2CH3為甲磺酸二氫-β-麥角隱亭673.84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賽諾菲(杭州)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7021324

國藥準字H200413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對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和妄想症狀的效果較好,適用於精神分裂症單純型、偏執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縮、淡漠症狀。對抑鬱症狀有一定療效。其他用途有止嘔。

腦動脈硬化症、腦震蕩後遺症、腦中風後遺症及老年性癡呆等。

用法用量

口服。治療精神分裂症,開始劑量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漸增至治療量一日...

每次1粒,每日二次(早晚)餐時服用,或遵醫囑。

副作用

1.常見有失眠、早醒、頭痛、煩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現口幹、視物模糊、心動過速、排尿困難與便秘等抗膽堿能不良反應。 2.劑量大於一日600mg時可出現錐體外係反應,如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 3.較多引起血漿中泌乳素濃度增加,可能有關的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體重增加。 4.可出現心電圖異常和肝功能損害。 5.少數患者可發生興奮、激動、睡眠障礙或血壓升高。 6.長期大量服藥可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

對本品或麥角堿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慎用,使用時應減低劑量。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期間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6歲以上兒童按成人劑量換算,應小劑量開始,緩慢增加劑量。

兒童注意事項: 不建議兒童服用此藥(幾乎沒有在兒童中應用的安全性臨床經驗)。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不建議懷孕和將要懷孕的婦女服用此藥,因為對他們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此藥可能會抑製乳汁分泌,不建議哺乳婦女服用此藥。 老人注意事項: 由於在藥代動力學研究中老年人血藥濃度偏高,建議調節老年人的服用劑量或遵醫囑。

成分

本品對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和妄想症狀的效果較好,適用於精神分裂症單純型、偏執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縮、淡漠症狀。對抑鬱症狀有一定療效。其他用途有止嘔。

腦動脈硬化症、腦震蕩後遺症、腦中風後遺症及老年性癡呆等。

藥理作用

本品屬苯甲酸胺類抗精神病藥,作用特點是選擇性阻斷中腦邊緣係統的多巴胺(DA2)受體,對其它遞質受體影響較小,抗膽堿作用較輕,無明顯鎮靜和抗興奮躁動作用,本品還具有強止吐和抑製胃液分泌作用。

1.藥理作用 甲磺酸麥角生物堿是天然麥角生物堿的四種雙氫衍生物的等比例混合物,包括甲磺酸二氫麥角考寧、甲磺酸二氫麥角汀和甲磺酸二氫-α-麥角隱亭、甲磺酸二氫-β-麥角隱亭。該混合物對α-腎上腺素、多巴胺和5-羥色胺受體具有部分激動和/或拮抗作用。本品給藥可減低多巴胺代謝中的高香草酸含量,但不降低5-羥吲哚(5-HIAA)的含量,因此其臨床效果可能與二氫麥角堿導致多巴胺代謝抑製的多巴胺樣活性有關。本品還可縮短腦循環時間,改善腦電活動和受損組織的代謝活動,但其機理尚不清楚。 2.毒理研究 (1)遺傳毒性:麥角生物堿的多項遺傳毒性研究結果均為陰性。 (2)生殖毒性:動物試驗中發現有著床抑製作用。動物試驗中觀察到胎仔死亡及缺氧性畸形,懷孕大鼠給予麥角柯寧堿1mg可使其胎仔產生眼及心髒缺陷。大鼠孕期給予50倍人用量的甲磺酸麥角生物堿,出現仔鼠出生時體重降低。生殖組織α-腎上腺素受體豐富,理論上講,服用雙氫麥角毒堿可以改變生殖道的活動性,但是尚無試驗動物或人體上出現與該活性相關不良反應的文獻報道。

注意事項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應慎用。 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症狀群應立即停藥並進行相應的處理。 4.基底神經節病變,帕金森綜合征,嚴重中樞神經抑製狀態者慎用。 5.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6.癲癇患者慎用。

警告:以下病人如需使用本品時,應極為慎重。 1.嚴重心動過緩 2.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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