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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非處方 醫保甲類

通用名稱:小兒咳喘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3021624

生產企業: 唐山心合製藥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小兒咳嗽、哮喘、痰多、氣喘、發熱、感冒、支氣管炎、肺炎、肺氣腫、肺心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主要成分

麻黃、石膏、苦杏仁、瓜蔞、板藍根、金銀花、甘草。輔料為蔗糖,糊精。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袋含對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黃5毫克。輔料為:蔗糖。

生產企業

唐山心合製藥藥業有限公司

江西藥都仁和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3021624

國藥準字H3602203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小兒咳嗽、哮喘、痰多、氣喘、發熱、感冒、支氣管炎、肺炎、肺氣腫、肺心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2歲以內一次1克;3至4歲一次1.5克,5至7歲一次2克,一日3~4次。

溫水衝服。兒童用量見下表。年齡1~3歲,體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年齡4~6歲,體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年齡7~9歲,體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年齡10~12歲,體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確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幹、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複。

禁忌

成分

小兒咳嗽、哮喘、痰多、氣喘、發熱、感冒、支氣管炎、肺炎、肺氣腫、肺心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藥理作用

宣肺、清熱,止咳、祛痰。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能抑製前列腺累合成,有解熱鎮痛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能減輕流涕、鼻塞、打噴嚏症狀;人工牛黃具有解熱、鎮驚作用。

注意事項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4高血壓、心髒病患兒慎用。脾虛易腹瀉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熱,止咳平喘為主,可以在小兒發熱初起,咳嗽不重的情況下服用,若見高熱痰多,氣促鼻煽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6咳嗽久治不愈,或頻咳伴吐,應去醫院就診。7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8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

1.用藥3-7天,症狀為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慎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適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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