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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非處方 醫保甲類

通用名稱:小兒咳喘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3021624

生產企業: 唐山心合製藥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小兒咳嗽、哮喘、痰多、氣喘、發熱、感冒、支氣管炎、肺炎、肺氣腫、肺心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銀杏葉片
銀杏葉片
主要成分

麻黃、石膏、苦杏仁、瓜蔞、板藍根、金銀花、甘草。輔料為蔗糖,糊精。

銀杏葉浸膏[含24%的銀杏糖苷和6%的銀杏苦內酯-白果內酯的銀杏葉提取物(EGb761)]。本片劑的輔料中含有乳糖成份。

生產企業

唐山心合製藥藥業有限公司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3021624

注冊證號H2013030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小兒咳嗽、哮喘、痰多、氣喘、發熱、感冒、支氣管炎、肺炎、肺氣腫、肺心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老年人慢性神經感覺和認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狀治療(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癡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動脈病的間歇性跛行(2期)的症狀治療。 注:該適應症基於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的臨床研究。研究結果表明,50%-60%接受治療的患者行走距離至少增加50%,而在隻遵循保健和飲食療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離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諾氏現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視力下降和視野損害的輔助性治療。 -血管性原因所致聽力下降和眩暈綜合征和/或耳鳴的輔助性治療。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2歲以內一次1克;3至4歲一次1.5克,5至7歲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40mg),餐時服用。

副作用

尚不明確

罕見有消化道反應、皮膚反應、頭痛。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由於缺乏相關的臨床資料,妊娠和哺乳期間不推薦使用本品。兒童用藥:兒童患者用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確立。老年用藥:參見【注意事項】和【禁忌】。

成分

小兒咳嗽、哮喘、痰多、氣喘、發熱、感冒、支氣管炎、肺炎、肺氣腫、肺心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老年人慢性神經感覺和認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狀治療(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癡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動脈病的間歇性跛行(2期)的症狀治療。 注:該適應症基於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的臨床研究。研究結果表明,50%-60%接受治療的患者行走距離至少增加50%,而在隻遵循保健和飲食療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離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諾氏現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視力下降和視野損害的輔助性治療。 -血管性原因所致聽力下降和眩暈綜合征和/或耳鳴的輔助性治療。

藥理作用

宣肺、清熱,止咳、祛痰。

注意事項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4高血壓、心髒病患兒慎用。脾虛易腹瀉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熱,止咳平喘為主,可以在小兒發熱初起,咳嗽不重的情況下服用,若見高熱痰多,氣促鼻煽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6咳嗽久治不愈,或頻咳伴吐,應去醫院就診。7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8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心力衰竭患者慎用;3. 過敏體質者慎用;4. 服用後如出現不適,應立即停藥並谘詢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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