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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克洛顆粒
頭孢克洛顆粒

頭孢克洛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頭孢克洛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60005

生產企業: 山東淄博新達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呼吸係統、泌尿係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克洛顆粒
頭孢克洛顆粒
吉平(鹽酸洛美沙星乳膏)
吉平(鹽酸洛美沙星乳膏)
主要成分

頭孢克洛

本品主藥為鹽酸洛美沙星

生產企業

山東淄博新達製藥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60005

國藥準字H1998016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主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呼吸係統、泌尿係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皮膚病。適用於膿皰瘡、毛囊炎、癤,濕疹繼發性感染,足癬繼發感染,燙灼傷繼發性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嚴重感染患者劑量可加倍,但一日總量不超過4g...

外用,塗患處,一日2次。膿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鹽水清洗患處,再使用本品

副作用

1.多見胃腸道反應:軟便、腹瀉、胃部不適、食欲不振、惡心、嘔吐、暖氣等。

對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呼吸係統、泌尿係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皮膚病。適用於膿皰瘡、毛囊炎、癤,濕疹繼發性感染,足癬繼發感染,燙灼傷繼發性感染等

藥理作用

偶有輕微瘙癢、灼熱感,但不影響繼續治療和療效

注意事項

1.本品與青黴素類或頭黴素(cephamycin)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青黴胺及頭黴素過敏者慎用。

1.使用中若出現過敏症狀,應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塗藥部位應避免光照;2.兒童注意事項: 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遵醫囑。 老人注意事項: 遵醫囑。特殊人群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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