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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氨苄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非處方 醫保甲類

通用名稱:頭孢氨苄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2020717

生產企業: 貴州聖泉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中耳炎、扁桃體炎、鼻竇炎、淋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氨苄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近視樂眼藥水
近視樂眼藥水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頭孢氨苄,其化學名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紫金龍。輔料為:氯化鈉、硫脲、聚維酮、尼泊金乙酯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注射用水。

生產企業

貴州聖泉藥業有限公司

長春普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2020717

國藥準字Z2005311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中耳炎、扁桃體炎、鼻竇炎、淋病等。

調節視力。用於治療青少年近視、假性近視和連續近距離使用視力所引起的眼疲勞。

用法用量

1.成人劑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劑量一日4g。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根據腎功能減退的程度,減量用藥。單純性膀胱炎、皮膚軟組織感染及鏈球菌咽峽炎患者每12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後閉目休息5分鍾,再滴,連續五次。

副作用

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

本品不含阿托品類藥物;不擴大瞳孔,不影響眼的調節。點藥後有輕微的刺痛感,結膜輕度充血,數分鍾後消失。

禁忌

成分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中耳炎、扁桃體炎、鼻竇炎、淋病等。

調節視力。用於治療青少年近視、假性近視和連續近距離使用視力所引起的眼疲勞。

藥理作用

頭孢氨苄屬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譜與頭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較後者為差。除腸球菌屬、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外,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產或不產青黴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對本品敏感。本品對奈瑟菌屬有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對本品的敏感性較差;本品對部分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杆菌、沙門菌和誌賀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餘腸杆菌科細菌、不動杆菌、銅綠假單胞菌、脆弱擬杆菌均對本品呈現耐藥。梭杆菌屬和韋容球菌一般對本品敏感,厭氧革蘭陽性球菌對本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項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本品。3.對診斷的幹擾:應用本

1.該品為外用滴眼藥,禁止內服。 2.忌煙、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時有頭痛,眼脹,視疲勞,虹視或青光眼等症狀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應去醫院就診。 5.用藥後有眼癢,眼瞼皮膚潮紅,眼脹或過敏現象者停用,並到醫院就診。 6.藥物滴入後部分病人有輕微的刺痛感,結膜輕度充血,數分鍾後消失。 7.如視力下降明顯應到醫院就診。 8.用藥7天症狀無緩解,應到醫院就診。 9.打開瓶蓋後, 15天內用完。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13.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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