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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酸鈉緩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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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酸鈉緩釋片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丙戊酸鈉緩釋片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C20181023

生產企業: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癲癇既可作為單藥治療,也可作為添加治療:用於治療全身性癲癇,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及混合型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症等。部分性癲癇適用於:簡單部分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部分繼發全身性發作。躁狂症:用於治療與雙相情感障礙相關的躁狂發作。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丙戊酸鈉緩釋片
丙戊酸鈉緩釋片
拉莫三嗪片
拉莫三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每片含333mg丙戊酸鈉及145mg丙戊酸(相當於500mg丙戊酸鈉)。

拉莫三嗪。

生產企業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GlaxoSmithKline Pharmaceutical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C20181023

H2014047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癲癇既可作為單藥治療,也可作為添加治療:用於治療全身性癲癇,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及混合型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症等。部分性癲癇適用於:簡單部分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部分繼發全身性發作。躁狂症:用於治療與雙相情感障礙相關的躁狂發作。

拉莫三嗪片,適應症為癲癇: 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

用法用量

癲癇: 服藥方法: 口服。每日劑量應分1~2次服用。在癲癇已得到良好控製的情況下,可考慮每日服藥一次。本品應整片吞服,可以對半掰開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服用劑量: 起始劑量通常為每日10~15mg/kg,隨後遞增至療效滿意為止。一般劑量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該劑量範圍下發作狀態仍不能得到控製,則可以考慮增加劑量,但患者必須接受嚴密的監測。 兒童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30 mg/kg。 成人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時,給藥劑量應根據發作狀態的控製情況來確定。 每日劑量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及體重來進行確定。但同時應考慮到臨床上對丙戊酸鹽的敏感度存在著明顯的個體差異。 到目前為止對每日劑量、血藥濃度水平和療效之間的相關性仍不十分清楚,給藥劑量主要依據臨床療效來確定。當發作不能控製或懷疑有不良反應發生時,除臨床監測外,要考慮做丙戊酸鈉血漿濃度水平的測定,已報道有效範圍為40~100mg/L(300~700?mol/L)。 新診斷癲癇或沒有使用過其它抗癲癇藥的病人,每2~3天間隔增加藥物劑量,1周內達到最佳劑量。 對於服用丙戊酸鈉其

單藥治療 12歲以上患者本藥單藥治療的初始劑量是25 mg,每日一次,連服2周 ...

副作用

胃腸道係統: 一些病人可出現胃腸係統異常(惡心、胃痛和腹瀉),常常發生於治療開始階段。這些異常通常在繼續服藥幾天後消失。 罕見有胰腺炎、有時為致死性病例報道。(見【注意事項】中內容) 肝膽係統: 曾有與劑量無關的嚴重(有時致命)肝髒功能損傷的少見病例報道。(見【注意事項】中內容) 先天性與家族性/遺傳性異常: 致畸風險(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中內容)。 中樞神經係統: 報告出現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 極罕見有隱秘的和進行性發作的意識模糊病例,病情可發展至完全癡呆,且可在停止治療後數周至數月後逆轉。 意識模糊:報道丙戊酸鈉治療中有些病人出現木僵或嗜睡,有時導致一過性昏迷(腦病)。上述症狀孤立或與治療中驚厥發生率增加有關,終止丙戊酸鹽治療或降低劑量後會減輕。當聯合治療(特別是與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鹽劑量突然增加後,上述症狀的報道較多。 常常出現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檢測結果變化,此情況無需終止治療。高氨血症伴發神經症狀也曾見報道。對這些病例應考慮進一步檢查。(見【注意事項】中內容)

在本藥作為單藥治療的試驗中,不良反應的報導包括頭痛、疲倦、皮疹、惡心、頭暈、嗜睡和失眠。在臨床雙盲、添加試驗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發生率高達10%,服用安慰劑的病人為5%。2%的病人因皮疹導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療。這種皮疹在外觀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療開始的前8周出現,停用拉莫三嗪後消失。罕見的、嚴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Lyell綜合征)已經有報道,後者會引發高死亡率。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中內容)。中樞神經係統:報告出現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極罕見有隱秘的和進行性發作的意識模糊病例,病情可發展至完全癡呆,且可在停止治療後數周至數月後逆轉。意識模糊:報道丙戊酸鈉治療中有些病人出現木僵或嗜睡,有時導致一過性昏迷(腦病)。上述症狀孤立或與治療中驚厥發生率增加有關,終止丙戊酸鹽治療或降低劑量後會減輕。當聯合治療(特別是與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鹽劑量突然增加後,上述症狀的報道較多。常常出現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檢測結果變化,此情況無需終止治療。高氨血症伴發神經症狀也曾見報道。對這些病例應考慮進一步檢查。(見【注意事項】中內容)曾報道了某些一過性和/或劑量依賴性的副反應:脫發、體位性震顫和嗜睡等。偶有共濟失調報道。免疫係統:罕有紅斑狼瘡或脈管炎。代謝/營養係統:極罕有低鈉血症的病例。罕有非嚴重性外周水腫的報道。文獻曾有有關Fanconi綜合征(代謝性酸中毒、高磷酸鹽尿、氨基酸尿、糖尿)的報道,在停止服用含丙戊酸藥品後上述反應可逆轉。但發生上述反應的機理仍不清楚。曾觀察到體重增加的病例。體重增加為多囊卵巢綜合征的危險因素,應對患者的體重進行嚴密監測。

成分

癲癇既可作為單藥治療,也可作為添加治療:用於治療全身性癲癇,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及混合型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症等。部分性癲癇適用於:簡單部分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部分繼發全身性發作。躁狂症:用於治療與雙相情感障礙相關的躁狂發作。

拉莫三嗪片,適應症為癲癇: 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 服用期間避免飲酒;2. 定期監測肝功能和血常規;3.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4. 癲癇患者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5. 出現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

曾有皮膚不良反應的報告,一般發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開始治療的前8周。大多數皮疹是輕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見嚴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壞死溶解(TEN)的報道(參見[不良反應])。嚴重皮疹如SJS綜合征,在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的發生率約為1:1000。12歲以下兒童發生的危險高於成人。有研究表明12歲以下兒童發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療的比率為1:300~1:100 (參見[不良反應])。兒童最初發生的皮疹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感染;在本品治療的前8周, 如果兒童出現皮疹和發熱症狀醫生應該考慮有藥物反應的可能性。此外,發生皮疹總的危險性與下列因素很有關係:-拉莫三嗪的初始劑量太高和隨後增加的劑量超過推薦劑量(參見[用法用量])。-同時應用丙戊酸鈉(參見[用法用量])。出現皮疹的所有病人(成人和兒童)都應迅速被評估,並立即停用拉莫三 嗪,除非可確診皮疹與此藥無關。也有報告認為皮疹是過敏綜合征的一部分,伴有多種形式的全身症狀, 包括發熱、淋巴腺病、顏麵水腫和血液及肝的異常。這種綜合征引起臨床反應的嚴重程度有很大區別;罕見彌漫性血管內凝血(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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