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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吉非替尼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63465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海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單藥適用於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變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線治療(見【注意事項】)。 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作為一線治療。 本品單藥可試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至少一次化學治療的失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 不推薦本品用於EGFR野生型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感冒清熱顆粒
感冒清熱顆粒
主要成分

吉非替尼。

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崗梅、咖啡因、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輔料為蔗糖粉。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海南)有限公司

山西振東開元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63465

國藥準字Z1402004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單藥適用於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變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線治療(見【注意事項】)。 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作為一線治療。 本品單藥可試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至少一次化學治療的失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 不推薦本品用於EGFR野生型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

辛涼解表,清熱解毒。用於風熱感冒及溫病之發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幹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用法用量

本品的推薦劑量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與食物同服。如果漏服本...

開水衝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最常見(發生率20%以上)的藥物不良反應(ADRs)為腹瀉和皮膚反應(包括皮疹、痤瘡、皮膚幹燥和瘙癢),一般見於服藥後的第一個月內,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約10%的患者出現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按照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NCI]通用毒性評價標準[CTC]3或4級)。因ADR停止治療的患者有約3%。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單藥適用於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變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線治療(見【注意事項】)。 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作為一線治療。 本品單藥可試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至少一次化學治療的失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 不推薦本品用於EGFR野生型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

辛涼解表,清熱解毒。用於風熱感冒及溫病之發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幹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藥理作用

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在正常細胞和腫瘤細胞中均表達,在細胞的生長分化過程中起重要作用。非小細胞肺癌細胞中的EGFR突變(外顯子19缺失和外顯子21 L858R突變)可促進腫瘤細胞生長,抑製細胞凋亡,增加血管生長因子的產生,以及促進腫瘤轉移。 吉非替尼是野生型和某些突變型EGFR的可逆性抑製劑,可抑製EGFR受體酪氨酸的自體磷酸化,從而進一步抑製下遊信號傳導,阻止EGFR依賴的細胞增殖。 吉非替尼對突變型EGFR(外顯子19缺失和外顯子21 L858R突變)的親和力大於對野生型EGFR的親和力。吉非替尼在臨床相關濃度下也可抑製IGF和PDGF介導的信號傳導;尚不明確吉非替尼對其他酪氨酸激酶的抑製作用。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注意事項

當考慮本品用於晚期或轉移性NSCLC患者的一線治療時,推薦對所有患者的腫瘤組織進行EGFR突變檢測。如果腫瘤標本不可評估,則可使用從血液(血漿)標本中獲得的循環腫瘤DNA(ctDNA)。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4、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髒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7、服藥3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優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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