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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洛己新幹混懸劑
克洛己新幹混懸劑

克洛己新幹混懸劑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克洛己新幹混懸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1142

生產企業: 江蘇正大清江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治療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克洛己新幹混懸劑
克洛己新幹混懸劑
鹽酸乙胺丁醇片
鹽酸乙胺丁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每袋含頭孢克洛250mg,鹽酸溴已新8mg(以溴已新計)。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乙胺丁醇。

生產企業

江蘇正大清江製藥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1142

國藥準字H3202451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治療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杆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於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

成人和10周歲以上兒童,一次一袋,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嚴重時可加服1袋。

1.成人常用量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結核初治,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結核複治,按體重25mg/kg,每日一次頓服,連續60天,繼以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頓服。2.小兒常用量13歲以下不宜應用本品;13歲以上兒童用量與成人相同。

副作用

1、可能出現的副作用有:消化道症狀,包括出現腹瀉、惡心、頭暈、腹痛和嘔吐。在長期使用頭孢類藥物時,可能會導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現腹瀉、偽膜性結腸炎等消化道症狀。個別情況下會出現暫時性肝髒不適,或膽汁鬱積性黃疸。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適用於治療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杆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於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藥理作用

1.發生率較多者為視力模糊、眼痛、紅綠色盲或視力減退、視野縮小(視神經炎每日按體重劑量25mg/kg以上時易發生)。視力變化可為單側或雙側。2發生率較少者為畏寒、關節腫痛(尤其大趾、髁、膝關節)、病變關節表麵皮膚發熱拉緊感(急性痛風、高尿酸血症)。3發生率極少者為皮疹、發熱、關節痛等過敏反應;或麻木,針刺感、燒灼痛或手足軟弱無力(周圍神經炎)。

注意事項

1、本品與青黴素類抗生素或頭黴素(cephamycin)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青黴胺及頭黴素過敏者慎用。   

1.對診斷的幹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 2.下列情況應慎用:痛風、視神經炎、腎功能減退。 3.治療期間應檢查: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日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測定,由於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作。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 4.如發生胃腸道刺激,乙胺丁醇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一次頓服。 5.乙胺丁醇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應用。本品用於曾接受抗結核藥的患者時,應至少與一種以上藥物合用。 6.鑒於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測定血藥濃度方法,劑量應根據患者體重計算。肝或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本品血藥濃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長。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用時需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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