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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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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1023508

生產企業: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鹵米鬆乳膏
鹵米鬆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主要成份為鹵米鬆一水合物。

生產企業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香港澳美製藥廠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1023508

注冊證號HC201810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以薄層塗於患處,依症狀每日一至二次,並緩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繃帶包紮患處,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紮。藥效欠佳者或較頑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時的密封包紮以增強療效。對於慢性皮膚疾患(如銀屑病或慢性濕疹),使用本品時不應突然停用,應交替換用潤膚劑或藥效較弱的另一種皮質類固醇,逐漸減少本品用藥劑量。

副作用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後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麵副作用。治療前後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熱、寒戰、流感症狀等。神經係統症狀:眩暈;消化係統症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係統症狀有肌肉痛、關節痛;精神係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鬱、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係統症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係統出現脫發、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

偶發:用藥部位刺激性症狀,如燒灼感、瘙癢。罕見:皮膚幹燥、紅斑、皮膚萎縮、毛囊炎、痤瘡或膿皰,如已發生嚴重的刺激性或過敏症狀,應終止治療。已報道局部用藥的不良反應包括:接觸性過敏、皮膚色素沉著或繼發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長期使用,或用於大麵積皮膚或使用密封性包紮,或用於例如麵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膚部位。其他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於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生貧血的可能性大於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進行了皮質類固醇安全性評價,也專門用鹵米鬆進行了動物試驗,實驗已證明可能有潛在致畸性,或對胚胎及/或幼胎產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婦使用本品對孕婦不良反應的報道。孕婦使用本品,必須鄭重權衡利弊,應有明確的治療指征。而且,不應大劑量使用,不應用於大麵積皮膚(特別不應使用密封性包紮)或長時間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質及/或其代謝產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婦女應慎用。兒童用藥:對於幼兒及兒童,避免長期連續治療,以免腎上腺軸抑製的發生。連續性治療不應超過兩個星期;2歲以下的兒童,治療不應超過七天。敷藥的皮膚麵積不應超過體表麵積的10%,不應使用密封包紮。老年用藥:目前尚無老年用藥的禁忌報道。

成分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幹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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