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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曲康唑膠囊
伊曲康唑膠囊
伊曲康唑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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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曲康唑膠囊
伊曲康唑膠囊

伊曲康唑膠囊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伊曲康唑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0124

生產企業: 天津力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伊曲康唑膠囊
伊曲康唑膠囊
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化學名稱:(±)-順式-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唑-1-甲基)-1,3-二氧戊環-4-基]甲氧基]苯基]-1-呱嗪]苯基]-2,4-二氫-2-(1-甲基丙基)-3H-1,2,4-三唑-3-酮分子式:C35H38Cl2N8O4分子量:705.63

本品為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0.2克,輔料為:白蜂蠟、液狀石蠟、石蠟、司盤-80、硼砂、無水亞硫酸鈉、麝香草酚。

生產企業

天津力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124

國藥準字H1092000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用於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伊曲康唑不容於水,餐前服用效果不佳,為達到最佳吸收,用餐後立即給藥,膠囊必須整個吞服。詳見說明書。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於患處。一日2~3次。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應連續使用2~4周,手足癬應連續使用4~6周。

副作用

常見胃腸道不適,如厭食、惡心、腹痛和便秘。較少見的副作用包括頭痛、可逆性氨基轉移酶升高、月經紊亂、頭暈和過敏反應(如痛癢、紅斑、風團和血管性水腫)。有個例報告出現了Stevens-Johnson綜合征(重症多形型紅斑)。已有潛在病理改變並同時接受多種藥物治療的大多數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長療程治療時可見低血鉀症、水腫、肝炎和脫發等症狀。有個例報告出現了外周神經病變,但是否與服用伊曲康唑有關還不能肯定。

可見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狀,偶見瘙癢等過敏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病治療,但仍應權衡利弊)。2.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兒童用藥:因伊曲康唑用於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建議不要把伊曲康唑用於兒童患者,除非潛在利益優於可能出現的危害。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用於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

藥理作用

酮康唑為抗真菌藥,對皮膚癬菌如毛發癬菌屬、表皮癬菌屬、小孢子菌屬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製作用。局部外用幾乎不經皮膚吸收。

注意事項

1.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異常,應停止用藥。 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髒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 3.當發生神經係統症狀時應終止治療。 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測本品的血藥濃度以確定適宜的劑量。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3.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4.不宜大麵積使用。 5.股癬患者,勿穿緊貼內褲或化纖內褲,在外用乳膏劑時可散布撒布劑。 6.足癬患者,浴後將皮膚揩幹,特別趾間。宜穿棉紗襪,每天更換。鞋應透氣,散布撒布劑或抗真菌粉劑於趾間、足、襪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為減少複發,對體癬、股癬、花斑癬,療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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