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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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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氟康唑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70299

生產企業: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地奈德乳膏
地奈德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氟康唑。

地奈德,其化學名稱為:11β,21-二羥基-16α,17-[(1-甲基亞乙基)-二氧]孕甾-1,4-二烯-3,20-二酮

生產企業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重慶華邦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70299

國藥準字H2006072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適用於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各種皮膚病,如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單純性苔蘚、汗皰症等引起的皮膚炎症和皮膚瘙癢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後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 (5)預防念珠菌病:有預防用藥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腎功能不全者:若隻需給藥1次,不用調節劑量;需多次給藥時,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此後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如表1所述(見說明書表格) 小兒 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均勻塗搽於患處,每日2~4次。銀屑病及其他頑固性皮膚病可采用本品封包治療,若發生感染則應結束封包,並使用適當抗菌藥物治療。

副作用

常見消化道反應,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 過敏反應:可表現為皮疹,偶可發生嚴重的剝脫性皮炎(常伴隨肝功能損害)、滲出性多形紅斑。 肝毒性: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可見頭暈、頭痛。 某些患者,尤其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現腎功能異常。 偶可發生周圍血象一過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學檢查指標改變,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對外用皮質激素或本品中含有的其他成份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動物試驗中,本品高劑量給予動物時可出現流產、死胎增多、幼年動物肋骨畸形、齶裂等變化。雖然在人類中未發現此類情況,但孕婦仍應禁用。2.尚無母乳中含本品濃度的數據,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時暫停哺乳。兒童用藥:本品對小兒的影響缺乏充足的研究資料,雖然少數出生2周至14歲小兒患者以每日3~6mg/kg(按體重)劑量治療未發生不良反應,但小兒仍不宜應用。老年用藥: 腎功能無減退的老年患者無須調整劑量。腎功能減退的老年患者須根據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詳見【用法用量】)。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由於體表麵積和體重的比值比成人更大,所以使用外用皮質激素治療時發生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HPA)抑製和Cushing's綜合征的機率更大。兒童外用此類藥品時應在有效前提下選擇最低的劑量,長期使用此類藥品可導致兒童生長發育遲緩。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尚無充分的人體試驗考察外用皮質激素的致畸效應,因此,孕婦應允分權衡利弊後慎用本品。孕婦不應大劑量,大麵積長期使用此類藥品。 尚不知外用皮質激素是否泌入乳汁,但幾乎小可能對嬰兒造成不良影響,但哺乳期婦女仍應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適用於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各種皮膚病,如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單純性苔蘚、汗皰症等引起的皮膚炎症和皮膚瘙癢的治療。

藥理作用

本品為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具有抗炎、抗過敏、止癢及減少滲出作用;可以減輕和防止組織對炎症的反應,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發熱、發紅及腫脹,從而減輕炎症的表現;具有防止或抑製細胞免疫反應、抑製初次免疫應答的免疫抑製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與其他吡咯類藥物可發生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任何一種吡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本品。 2.由於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於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吡咯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4.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症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於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6.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複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xxx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後7天。 8.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

在部分患者中外用皮質激素的係統吸收可導致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HPA)功能可逆性的抑製,Cushings綜合征、高血糖和糖尿。使用效果更強的皮質類固醇激素、大麵積、長時間使用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或采用封包治療的患者,應定期檢測尿遊離皮質醇或ACTH釋放試驗來評估藥物對HPA軸的抑製作用。如果出現HPA軸的抑製則應考慮停藥,減少給藥次數或換用作用較弱的皮質類固醇。兒童使用外用皮質激素的吸收率更高,故係統毒性的發生率更大。 HPA軸功能通常在停藥後可較快地完全恢複正常。少數情況下,可發生停藥反應,此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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