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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鈉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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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鈉滴眼液

玻璃酸鈉滴眼液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玻璃酸鈉滴眼液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71192

生產企業: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功能主治:伴隨下述疾患的角結膜上皮損傷:1.幹燥綜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約二氏綜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幹眼綜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內因性疾患;2.手術後、藥物性、外傷、配戴隱形眼鏡等外因性疾患。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玻璃酸鈉滴眼液
玻璃酸鈉滴眼液
丙酸倍氯米鬆鼻噴霧劑
丙酸倍氯米鬆鼻噴霧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透明質酸鈉。化學名稱:[→3)-2-乙酰氨-2-脫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萬輔料:氯化鈉、氯化鉀、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鈉、氫氧化鈉、稀鹽酸、苯紮氯銨(每1ml中含苯紮氯銨0.03mg)。

本品每撳含丙酸倍氯米鬆50微克。輔料為:微晶纖維素和羧甲基纖維素鈉(Avicel RC 591)、無水葡萄糖、聚山梨酯80、苯紮氯銨、苯乙醇、稀鹽酸、純水。

生產企業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Dr. kade Pharmazeut Fabrik Gmb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71192

注冊證號H2012025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伴隨下述疾患的角結膜上皮損傷:1.幹燥綜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約二氏綜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幹眼綜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內因性疾患;2.手術後、藥物性、外傷、配戴隱形眼鏡等外因性疾患。

預防和治療常年性及季節性的過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縮性鼻炎。

用法用量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據症狀適當增減。一般使用0.1%濃度的玻璃酸鈉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顯時使用0.3%的玻璃酸鈉滴眼液。

鼻腔噴入給藥。成年人一次每鼻孔2撳,一日2次,也可一次每鼻孔1撳(50微克),一日3-4次,一日總量不可超過8撳(400微克)。

副作用

至批準時為止的調查以及使用結果調查的共計4208例中,證實為不良反應的有74例(1.76%)。其餘詳見說明書。

1.少數患者可出現鼻、咽部幹燥或燒灼感、打噴嚏、味覺及嗅覺改變以及鼻出血等。 2.偶見過敏反應如皮疹、蕁麻疹、瘙癢、皮膚紅斑、眼、麵、唇以及咽喉部水腫。 3.罕見眼壓升高、鼻中隔穿孔。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伴隨下述疾患的角結膜上皮損傷:1.幹燥綜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約二氏綜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幹眼綜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內因性疾患;2.手術後、藥物性、外傷、配戴隱形眼鏡等外因性疾患。

預防和治療常年性及季節性的過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縮性鼻炎。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 嚴格按照說明書或醫生指導使用;2. 避免接觸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後蓋緊瓶蓋,防止汙染;4. 儲存於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5. 如出現不適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用並谘詢醫生。

1.本品僅為鼻腔用藥,不得接觸眼睛,若接觸眼睛,請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本品14天後,症狀仍未改善,請谘詢醫師。 3.自我治療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如需要超過3個月,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誘因:花粉、塵蟎、動物毛屑、真菌、氣味煙霧、溫濕變化、情緒變化、飲食刺激等。 5.兒童(尤其6歲以下小兒)、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用時應谘詢醫師或藥師。 6.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轉而使用本品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細菌感染,應同時給予抗菌治療。 8.當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9.運動員慎用。 10.本品不可過量使用,如使用過量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1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2.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3.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4.兒童必須在成 人監護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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