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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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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206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鹽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份為伊曲康唑。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現代哈森(商丘)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206

國藥準字H2007014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療程如下: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指(趾)間型和蹠型]:2-6周;體癬、股癬:2-4周;皮膚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學治愈後幾周,才可見到皮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狀消失。頭發和頭皮感染療程:頭癬:4周。甲癬:絕大多數患者療程為6周-3個月,其中年輕患者因甲生長正常而能縮短療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於3個月的治療可能已足夠。在其它病例中,療程通常隻需3個月。某些患者,特別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在第一周治療中見到的甲生長緩慢的患者,其療程可能需超過3個月。在真菌學治愈和停止後幾個月,可看到病情繼續好轉直至甲板外觀完全正常,這是因為健康的甲組織生長需要時間。

口服0.1g為達到最佳吸收,應餐後立即給藥。1.念珠菌陰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療程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3天。2.花斑癬: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7天。3.皮膚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高度角化區(如足底部癬、手掌部癬)需:延長治療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21天。6.對於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愛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膠囊治療真菌感染時,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會降低,劑量可加倍。7.甲真菌病:1)衝擊治療:每次200mg,每天二次,連用一周為一個衝擊療程。對於指甲感染,推薦采用兩個衝擊療程,每個療程間隔3周;對於趾甲感染,推薦采用三個衝擊療程。每個療程間隔3周。2)或者采用連續治療:每次200mg,每天一次,連用三個月。本品從皮膚和甲組織中清除比血漿慢,因此,對皮膚感染來說,停藥後2-4周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對甲真菌病來說在停藥後6-9個月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輕至中度,且常為一過性。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症狀(脹滿感、食欲不振、惡心、輕度腹痛及腹瀉)或輕型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等)。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綜合症,中毒性表皮壞死可分解症)曾見報道,若發生進行性皮疹,則應停藥。罕見味覺改變,包括味覺缺失,後者於停藥後幾周內可恢複。極個別病例發生肝膽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於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過若發生上述情況,則應停用本品。曾報道,極個別患者發生中性白細胞減少。

在已報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應中常見胃腸道不適,如厭食、惡心、腹痛和便秘;少見的副作用包括頭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經紊亂、頭暈和過敏反應(如瘙癢、紅斑、風團和血管性水腫)。有個例報告出現了外周神經病變和Stevens-Johnson綜合症(重症多形紅斑),但後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潛在病理改變並同時接受多種藥物治療的大多數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膠囊長療程(約一個月以上)治療時,可見低血鉀症、水腫、肝炎和脫發等症狀。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治療,但仍應權衡對胎兒有無潛在性傷害作用。哺乳期婦女不益使用。兒童用藥:因伊曲康唑用於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建議不要把伊曲康唑用於兒童患者,除非潛在利益優於可能出現的危害。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避免與眼睛接觸;5.如出現嚴重皮疹,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1.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異常,應停止用藥。 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髒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 3.當發生神經係統症狀時應終止治療。 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測本品的血藥濃度以確定適宜的劑量。 5.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時,會影響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藥物治療者,應在服用伊曲康唑至少2小時後,再服用這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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