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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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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206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黃蒲潔膚洗劑
黃蒲潔膚洗劑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鹽酸特比萘芬。

黃柏、黃連、蛇床子、土茯苓、白鮮皮、苦參、百部、虎杖、蒲公英、丹參、丁香、薄荷、花椒、白礬、地膚子、冰片。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五0五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206

國藥準字B2002101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清熱燥濕,殺蟲止癢。適用於濕熱蘊結所致的婦女帶下量多,色黃或呈泡沫狀,氣味臭穢;亦可用於濕疹,手足癬(水皰型)。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療程如下: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指(趾)間型和蹠型]:2-6周;體癬、股癬:2-4周;皮膚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學治愈後幾周,才可見到皮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狀消失。頭發和頭皮感染療程:頭癬:4周。甲癬:絕大多數患者療程為6周-3個月,其中年輕患者因甲生長正常而能縮短療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於3個月的治療可能已足夠。在其它病例中,療程通常隻需3個月。某些患者,特別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在第一周治療中見到的甲生長緩慢的患者,其療程可能需超過3個月。在真菌學治愈和停止後幾個月,可看到病情繼續好轉直至甲板外觀完全正常,這是因為健康的甲組織生長需要時間。

外用,洗浴、外擦或衝洗,一日1~2次。帶下病:可取本品適量外擦患部,或將裝入適量藥液的衝洗器送入陰道內直接衝洗(衝洗器用完後應用清水衝洗幹淨,妥善保存,下次使用前再用開水衝洗一次);濕疹、手足癬:可取本品10毫升加90毫升溫水,攪勻後洗浴,或直接用本品外擦。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輕至中度,且常為一過性。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症狀(脹滿感、食欲不振、惡心、輕度腹痛及腹瀉)或輕型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等)。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綜合症,中毒性表皮壞死可分解症)曾見報道,若發生進行性皮疹,則應停藥。罕見味覺改變,包括味覺缺失,後者於停藥後幾周內可恢複。極個別病例發生肝膽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於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過若發生上述情況,則應停用本品。曾報道,極個別患者發生中性白細胞減少。

帶下病患者經期、孕期婦女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避免與眼睛接觸;5.如出現嚴重皮疹,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膩食物。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4.治療期間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應同時治療。5.未婚或絕經後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6.外陰白色病變、糖尿病所致的瘙癢不宜使用。7.帶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頻、尿急、尿痛者,應去醫院就診。8.帶下量多用藥7天、濕疹及手足癬類用藥2周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9.對本品及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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