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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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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206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過氧苯甲酰凝膠
過氧苯甲酰凝膠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鹽酸特比萘芬。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過氧苯甲酰50毫克,輔料為多庫酯鈉、依地酸二鈉、卡波姆940、丙二醇、泊洛沙姆182、丙烯酸酯共聚物(AC)、甘油、二氧化矽、氫氧化鈉、純水。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Laboratoires Galderma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206

注冊證號H2014007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本品適用於治療尋常痤瘡的外用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療程如下: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指(趾)間型和蹠型]:2-6周;體癬、股癬:2-4周;皮膚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學治愈後幾周,才可見到皮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狀消失。頭發和頭皮感染療程:頭癬:4周。甲癬:絕大多數患者療程為6周-3個月,其中年輕患者因甲生長正常而能縮短療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於3個月的治療可能已足夠。在其它病例中,療程通常隻需3個月。某些患者,特別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在第一周治療中見到的甲生長緩慢的患者,其療程可能需超過3個月。在真菌學治愈和停止後幾個月,可看到病情繼續好轉直至甲板外觀完全正常,這是因為健康的甲組織生長需要時間。

洗淨患處,輕輕揩幹,取適量本品塗於患處,每日1-2次。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輕至中度,且常為一過性。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症狀(脹滿感、食欲不振、惡心、輕度腹痛及腹瀉)或輕型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等)。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綜合症,中毒性表皮壞死可分解症)曾見報道,若發生進行性皮疹,則應停藥。罕見味覺改變,包括味覺缺失,後者於停藥後幾周內可恢複。極個別病例發生肝膽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於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過若發生上述情況,則應停用本品。曾報道,極個別患者發生中性白細胞減少。

可引起皮膚刺激(接觸性皮炎)、 皮疹,皮膚燒灼感、瘙癢、發紅、腫脹、皮膚幹燥、脫屑等。罕見麵部腫脹,光過敏,皮膚疼痛(螫刺感), 過敏性皮炎,變態反應(超敏反應、過敏反應)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藥理作用

本品是一種氧化劑,外用於皮膚後,能緩慢釋放出新生態氧,可殺滅痤瘡丙酸杆菌,並有使皮膚幹燥和脫屑作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避免與眼睛接觸;5.如出現嚴重皮疹,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1.本品隻能外用。 2.不要塗抹於已受到既往治療影響或曬傷的皮膚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如果製劑進入眼睛、用水徹底清洗。 在對脖子和其他敏感部位用藥時應小心。 4.孕婦避免使用,哺乳期婦女慎用,不得將本品用於哺乳期婦女胸部。 5.兒童應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確立,兒童用藥需由醫生權衡利弊後謹慎使用。 6.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出現嚴重結痂、紅斑和水腫應停藥, 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7.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膚刺激。 8.初次用藥時可能會感到輕微的灼燒感,出現皮膚變紅和脫皮。在治療的最初幾周,大多數患者會出現脫皮突然增加。這屬於正常現象,如果暫停治療,通常會在一-兩天內消退。應通過在一-小塊皮膚上重複試用,測定個體敏感性。如果出現嚴重刺激性,患者應降低使用頻率,直至停止使用。 9.藥物過量可能會引起嚴重刺激性,應停止使用本品。 10.可能會引起皮膚腫脹和起泡。出現該症狀時應停止治療。 11. 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或紫外線下 。 12.避免接觸毛發和織物,以免脫色。 1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4.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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