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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布洛芬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6209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萘敏維滴眼液
萘敏維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輔料為糊精、蔗糖。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支10毫升含鹽酸萘甲唑林0.2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2毫克、維生素B12 1毫克。輔料為:甲基纖維素、依地酸二鈉、苯紮氯銨、甘油、硼砂、注射用水。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江西閃亮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6209

國藥準字H2006422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於緩解眼睛疲勞、結膜充血以及眼睛發癢等症狀。

用法用量

溫開水衝服,1~3歲兒童,一次半包;4~8歲兒童,一次1包;8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眼部反應:偶見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適、視物模糊及輕度炎症。全身反應:偶見暈眩、頭痛、惡心、焦躁、思睡、血壓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禁忌

成分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於緩解眼睛疲勞、結膜充血以及眼睛發癢等症狀。

藥理作用

1.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萘甲唑林為擬腎上腺素藥,具有收縮血管作用,可緩解因過敏及炎症引起的眼充血症狀;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可減輕眼部過敏症狀;維生素b12對維持眼部神經功能有一定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2.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谘詢醫師。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谘詢醫師。

1.兒童,尤其是嬰兒使用可能會發生中樞神經抑製,導致昏迷和體溫顯著下降。因此,嬰兒和兒童必須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2.連用3-4日,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3.打開後應在4周內用完,逾期請勿使用。 4.心血管疾並糖尿並高血壓、甲狀腺功能亢進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眼紅、疼痛等症狀應停藥就醫。 7.滴眼時請勿使管口接觸手和眼睛,使用後應將瓶蓋擰緊,以免汙染藥液。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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