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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布洛芬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6209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輔料為糊精、蔗糖。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對乙酰氨基酚0.5克。輔料為澱粉、膠化澱粉、聚乙烯比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鉀、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三乙酸甘油酯。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新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6209

國藥準字H120205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頭痛、偏頭痛、關節痛、肌肉痛、痛經、牙痛、神經痛。

用法用量

溫開水衝服,1~3歲兒童,一次半包;4~8歲兒童,一次1包;8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口服。6~12歲兒童,一次0.5片;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續高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得超過4片。

副作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頭痛、偏頭痛、關節痛、肌肉痛、痛經、牙痛、神經痛。

藥理作用

1.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常規劑量下,對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應很少,偶爾可引起惡心、嘔吐、出汗、腹痛、皮膚蒼白等,少數病例可發生過敏性皮炎(皮疹、皮膚瘙癢等)、粒細胞缺乏、血小板減少、高鐵血紅蛋白血症、貧血、肝腎功能損害等,很少引起胃腸道出血。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2.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谘詢醫師。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谘詢醫師。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4.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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