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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布洛芬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6209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雙氯芬酸鈉滴眼液
雙氯芬酸鈉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輔料為糊精、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為雙氯芬酸鈉,輔料為玻璃酸鈉。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沈陽興齊眼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6209

國藥準字H1096017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於治療葡萄膜炎、角膜炎、鞏膜炎,抑製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溫開水衝服,1~3歲兒童,一次半包;4~8歲兒童,一次1包;8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術用藥:術前3、2、1和0.5小時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內障術後24小時開始用藥,一日4次,持續用藥二周;角膜屈光術後15分鍾即可用藥,一日4次,持續用藥三天。

副作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滴眼有短暫燒灼、刺痛、流淚等,極少數可有結膜充血、視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現乏力、困倦、惡心等全身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動物致畸研究中,給小鼠用藥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發現致畸作用,盡管這些量已經達到對母體和胎兒產生毒性。大鼠母體對雙氯芬酸鈉的毒性表現為難產,妊娠延長,胎兒體重、生長和成活率下降。已經顯示,雙氯芬酸鈉可透過大鼠和小鼠的胎盤屏障。但目前尚無在人體的研究報告,因此孕婦應慎用。兒童用藥:本品在兒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於治療葡萄膜炎、角膜炎、鞏膜炎,抑製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詳見說明書)

藥理作用

1.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2.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谘詢醫師。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谘詢醫師。

1. 僅供眼部使用;2. 避免與其他藥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潔雙手;4. 滴入眼內後閉眼幾分鍾;5. 如有過敏反應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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