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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紅黴素顆粒
依托紅黴素顆粒

依托紅黴素顆粒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依托紅黴素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4021306

生產企業: 亞寶藥業四川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的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其他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青黴素的替代用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依托紅黴素顆粒
依托紅黴素顆粒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依托紅黴素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生產企業

亞寶藥業四川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4021306

國藥準字H3102262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的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其他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青黴素的替代用藥)。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兒童每日按體重20~30mg/kg,分3~4...

外用。一日1—2次,均勻塗敷患處。

副作用

1.服用該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複。   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   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   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1、對皮質激素類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麵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褶皺部位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的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其他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青黴素的替代用藥)。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藥理作用

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紅黴素丙酸酯的十二烷基硫酸鹽,對葡萄球菌屬、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可對本品呈現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杆菌和梭杆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也有抑製作用。本品係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殺菌作用。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處與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成可逆性結合,阻斷了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了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細菌蛋白質合成受抑製。本品僅對分裂活躍的細菌有效。

用藥部位可產生水泡、紅斑、充血、灼熱、瘙癢等刺激症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還可引起皮膚幹燥、多毛、萎縮紋、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長期大麵積用藥可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症,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鬆等症狀。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過敏。

1.本品含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療2.任何全身使用皮質激素可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製,在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時均可能出現。因此,大麵積使用本品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5%-10%,連續用藥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不易發生全身性不良反應。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藥並進行適當的治療。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感染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5.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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