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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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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3466

生產企業: 同方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下列情況的皮層局部麻醉:1.針穿刺,如:置入導管或取血樣本;2.淺層外科手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丙胺卡因和利多卡因,每g本品含丙胺卡因25mg,利多卡因25mg。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苯甲酸和純化水。

生產企業

同方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3466

國藥準字H1098320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下列情況的皮層局部麻醉:1.針穿刺,如:置入導管或取血樣本;2.淺層外科手術。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法用量

用於皮膚:在皮膚表麵塗上一層厚厚的乳膏,上蓋密封敷膜,成人和1歲以上的兒童大約1...

1.皮膚感染 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 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 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本品在應用部位可產生局部反應,以蒼白、紅斑(發紅)和水腫較多見,這些反應多為短暫而且輕微。使用初期也可產生燒灼感或瘙癢感,但比較少見。對酰胺類局部麻醉藥的過敏反應(最嚴重的反應為過敏性休克)很罕見。高劑量丙胺卡因可以導致血中高鐵血紅蛋白的水平增加。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症狀。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能通過胎盤屏障而被胎兒吸收,至今已有許多孕婦和生育年齡婦女使用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但未發現生殖過程有特殊障礙的報道,如:畸形的發生率增加或其它直接或間接的胎兒受損的作用。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也從母乳中分泌,由於分泌量很少,在治療劑量水平嬰兒不會受到影響。 兒童用藥:在得到進一步臨床資料之前,本品不能應用於下列情況:3個月以下的嬰兒;正在接受高鐵血紅蛋白誘發劑治療的3~12個月的嬰兒。 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用於下列情況的皮層局部麻醉:1.針穿刺,如:置入導管或取血樣本;2.淺層外科手術。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塗用於無損的皮膚表麵並覆蓋密封的敷膜,通過釋放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到皮下層和皮層,通過在皮層痛覺感受器和神經末稍處積聚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而達到皮層的麻醉作用。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為酰胺類局部麻醉藥物,二者通過阻滯神經衝動的產生和傳導所需的離子流而穩定神經細胞膜,從而產生局部麻醉作用。

本品係廣譜抗真菌藥。其作用機製真菌細胞膜的合成,以及影響其代謝過程,對皮膚癬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對某些格蘭陽性球菌有一定療效。

注意事項

 1.因為沒有足夠的有關吸收情況的資料,本品不能用於開放性傷口,也不能用於兒童生殖器官粘膜;  2.實驗室試驗結果顯示本品進入中耳時有耳毒性作用,但在完整鼓膜的動物外耳道無異常發現,本品不能應用於受損的耳鼓膜;  3.本品用於眼睛附近時應特別小心,因為它可引起角膜刺激反應;  4.特異反應性皮炎患者使用本品時需特別小心,較短的塗用時間即可(15~30分鍾);  5.對於腿部潰瘍,應消毒後使用;  6.使用時間延長麻醉效果會減低;  7.在得到進一步臨床資料之前,本品不能應用於下列情況:3個月以下的嬰兒;正在接受高鐵血紅蛋白誘發劑治療的3~12個月的嬰兒。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 11.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谘詢醫生。 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 13.本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適當的胃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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