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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3466

生產企業: 同方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下列情況的皮層局部麻醉:1.針穿刺,如:置入導管或取血樣本;2.淺層外科手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複方利多卡因乳膏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丙胺卡因和利多卡因,每g本品含丙胺卡因25mg,利多卡因25mg。

本品主要成份為氟康唑。

生產企業

同方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3466

國藥準字H1097029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下列情況的皮層局部麻醉:1.針穿刺,如:置入導管或取血樣本;2.淺層外科手術。

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用法用量

用於皮膚:在皮膚表麵塗上一層厚厚的乳膏,上蓋密封敷膜,成人和1歲以上的兒童大約1...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後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 (5)預防念珠菌病:有預防用藥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腎功能不全者:若隻需給藥1次,不用調節劑量;需多次給藥時,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此後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如表1所述(見說明書表格) 小兒 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本品在應用部位可產生局部反應,以蒼白、紅斑(發紅)和水腫較多見,這些反應多為短暫而且輕微。使用初期也可產生燒灼感或瘙癢感,但比較少見。對酰胺類局部麻醉藥的過敏反應(最嚴重的反應為過敏性休克)很罕見。高劑量丙胺卡因可以導致血中高鐵血紅蛋白的水平增加。

常見消化道反應,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 過敏反應:可表現為皮疹,偶可發生嚴重的剝脫性皮炎(常伴隨肝功能損害)、滲出性多形紅斑。 肝毒性: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可見頭暈、頭痛。 某些患者,尤其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現腎功能異常。 偶可發生周圍血象一過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學檢查指標改變,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能通過胎盤屏障而被胎兒吸收,至今已有許多孕婦和生育年齡婦女使用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但未發現生殖過程有特殊障礙的報道,如:畸形的發生率增加或其它直接或間接的胎兒受損的作用。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也從母乳中分泌,由於分泌量很少,在治療劑量水平嬰兒不會受到影響。 兒童用藥:在得到進一步臨床資料之前,本品不能應用於下列情況:3個月以下的嬰兒;正在接受高鐵血紅蛋白誘發劑治療的3~12個月的嬰兒。 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動物試驗中,本品高劑量給予動物時可出現流產、死胎增多、幼年動物肋骨畸形、齶裂等變化。雖然在人類中未發現此類情況,但孕婦仍應禁用。2.尚無母乳中含本品濃度的數據,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時暫停哺乳。兒童用藥:本品對小兒的影響缺乏充足的研究資料,雖然少數出生2周至14歲小兒患者以每日3~6mg/kg(按體重)劑量治療未發生不良反應,但小兒仍不宜應用。老年用藥: 腎功能無減退的老年患者無須調整劑量。腎功能減退的老年患者須根據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詳見【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用於下列情況的皮層局部麻醉:1.針穿刺,如:置入導管或取血樣本;2.淺層外科手術。

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藥理作用

本品塗用於無損的皮膚表麵並覆蓋密封的敷膜,通過釋放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到皮下層和皮層,通過在皮層痛覺感受器和神經末稍處積聚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而達到皮層的麻醉作用。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為酰胺類局部麻醉藥物,二者通過阻滯神經衝動的產生和傳導所需的離子流而穩定神經細胞膜,從而產生局部麻醉作用。

注意事項

 1.因為沒有足夠的有關吸收情況的資料,本品不能用於開放性傷口,也不能用於兒童生殖器官粘膜;  2.實驗室試驗結果顯示本品進入中耳時有耳毒性作用,但在完整鼓膜的動物外耳道無異常發現,本品不能應用於受損的耳鼓膜;  3.本品用於眼睛附近時應特別小心,因為它可引起角膜刺激反應;  4.特異反應性皮炎患者使用本品時需特別小心,較短的塗用時間即可(15~30分鍾);  5.對於腿部潰瘍,應消毒後使用;  6.使用時間延長麻醉效果會減低;  7.在得到進一步臨床資料之前,本品不能應用於下列情況:3個月以下的嬰兒;正在接受高鐵血紅蛋白誘發劑治療的3~12個月的嬰兒。

1.本品與其他吡咯類藥物可發生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任何一種吡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本品。 2.由於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於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吡咯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4.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症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於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6.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複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xxx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後7天。 8.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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