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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進口

通用名稱:吉非替尼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40142

生產企業: AstraZeneca UK Limited

功能主治:1.本品適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學治療主要是指鉑劑和多西紫杉醇治療。2.本品對於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療效,是基於大規模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預設亞洲亞組的生存優勢(注:該試驗總體人群中未顯示改善疾病相關症狀和延長生存期)及中國非對照臨床試驗的生存數據而確立的。3.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甲磺酸伊馬替尼片
甲磺酸伊馬替尼片
主要成分

吉非替

本品活性成份為甲磺酸伊馬替尼。

生產企業

AstraZeneca UK Limited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J20140142

國藥準字H20143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適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學治療主要是指鉑劑和多西紫杉醇治療。2.本品對於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療效,是基於大規模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預設亞洲亞組的生存優勢(注:該試驗總體人群中未顯示改善疾病相關症狀和延長生存期)及中國非對照臨床試驗的生存數據而確立的。3.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

 -用於治療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變期;  -用於以下適應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來自國外研究資料。中國人群數據有限。  -用於治療成人複發的或難治的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Ph+ALL)。  -用於治療嗜酸細胞過多綜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細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於治療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於治療侵襲性係統性肥大細胞增生症(ASM),無D816V c-Kit基因突變或未知c-Kit基因突變的成人患者  -用於治療不能切除,複發的或發生轉移的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DFSP)。

用法用量

推薦劑量為250mg(1片)每日1次,空腹或與食物同服。不推薦用於兒童或青少年,...

。主要來自國外兒童研究數據,中國兒童人群用藥安全有效性數據有限。尚無3歲以下兒童...

副作用

1.最常見(發生率20%以上)的藥物不良反應(ADRs)為腹瀉和皮膚反應(包括皮疹、痤瘡、皮膚幹燥和瘙癢),一般見於服藥後的第一個月內,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約8%的患者出現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CTC標準3或4級)。因ADR停止治療的患者有約3%。2.各身體係統發生的不良事件按發生頻率以降序排列(多見:>10%;常見:>1%且0.1%且0.01%且

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動物研究表明本藥存在生殖毒性(見毒理研究的生殖毒性部分)。目前尚缺乏孕婦使用伊馬替尼的資料,對胎兒可能的毒性目前不詳。除非確有必要,否則妊娠期間不宜應用。如妊娠期間服用甲磺酸伊馬替尼,必須告知其對胎兒可能的危害。育齡期婦女在服用甲磺酸伊馬替尼期間應建議其同時進行有效的避孕。 哺乳:伊馬替尼和其代謝產物能分泌入人的乳汁中。伊馬替尼和其代謝產物在乳汁血漿中的濃度比分別為0.5和0.9,說明代謝物進入乳汁中的比例更高。根據伊馬替尼和其代謝產物合並濃度以及嬰兒每日乳汁的最大攝入量,嬰兒

藥理作用

1.吉非替尼是一種選擇性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酪氨酸激酶抑製劑,該酶通常表達於上皮來源的實體瘤。2.吉非替尼廣泛抑製異種移植於裸鼠的人腫瘤細胞的生長,抑製其血管生成,在體外,可增加人腫瘤細胞衍生係的凋亡並抑製血管生成因子的侵入和分泌。在動物試驗或體外研究中已證實吉非替尼可提高化療、放療及激素治療的抗腫瘤活性。

詳見說明書。

注意事項

接受吉非替尼治療的患者,偶爾可發生急性間質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見“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節)。伴發先天性肺纖維化/間質性肺炎/肺塵病/放射性肺炎/藥物誘發性肺炎的患者出現這種情況時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氣短,咳嗽和發熱等呼吸道症狀加重,應中斷治療,及時查明原因。當證實有間質性肺病時,應停止使用吉非替尼並對患者進行相應的治療。已觀察到無症狀性肝轉氨酶升高(見“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節)。因此,建議定期檢查肝功能。可謹慎的用於肝轉氨酶輕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損害嚴重,應考慮停藥。誘導CYP3A4活性的物質可增加吉非替尼的代謝並降低其血漿濃度。因此,與CYP3A4誘導劑(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鹽類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療效(見“藥物相互作用”節)。已報道在服用華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現國際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見“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節)。服用華法令的患者應定期監測凝血酶原時間或INR的改變。能使胃的PH值持續升高的藥物可降低吉非替尼的血漿濃度並進而降低療效(見“藥物相互作用”節和“藥物代

詳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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