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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進口

通用名稱:吉非替尼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40142

生產企業: AstraZeneca UK Limited

功能主治:1.本品適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學治療主要是指鉑劑和多西紫杉醇治療。2.本品對於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療效,是基於大規模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預設亞洲亞組的生存優勢(注:該試驗總體人群中未顯示改善疾病相關症狀和延長生存期)及中國非對照臨床試驗的生存數據而確立的。3.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主要成分

吉非替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磺酸阿帕替尼。 化學名稱:N-[4-(1-氰基環戊基)苯基]-2-(4-吡啶甲基)氨基-3-吡啶甲酰胺甲磺酸鹽 分子式:C24H23N5O.CH4SO3 分子量:493.58

生產企業

AstraZeneca UK Limited

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J20140142

國藥準字H2014010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適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學治療主要是指鉑劑和多西紫杉醇治療。2.本品對於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療效,是基於大規模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預設亞洲亞組的生存優勢(注:該試驗總體人群中未顯示改善疾病相關症狀和延長生存期)及中國非對照臨床試驗的生存數據而確立的。3.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

本品單藥適用於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三線及三線以上治療,且患者接受阿帕替尼治療時一般狀況良好。

用法用量

推薦劑量為250mg(1片)每日1次,空腹或與食物同服。不推薦用於兒童或青少年,...

),如不良反應仍持續,建議停藥。 傷口愈合並發症: 未進行服用阿帕替尼對傷口愈合...

副作用

1.最常見(發生率20%以上)的藥物不良反應(ADRs)為腹瀉和皮膚反應(包括皮疹、痤瘡、皮膚幹燥和瘙癢),一般見於服藥後的第一個月內,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約8%的患者出現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CTC標準3或4級)。因ADR停止治療的患者有約3%。2.各身體係統發生的不良事件按發生頻率以降序排列(多見:>10%;常見:>1%且0.1%且0.01%且

臨床試驗資料為確定藥物可能引起的不良事件及其近似發生率提供了一定的依據。由於臨床試驗的條件變化大,試驗中觀察到的一個藥物不良事件的發生率不能直接與另一個藥物的臨床試驗觀察到的不良事件發生率相比較,也可能不能反映臨床中的實際發生率。 有關甲磺酸阿帕替尼應用於晚期胃癌的不良反應信息主要來自一項Ⅲ期、多中心、隨機、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 n=267)。受試者均為二線化療失敗的晚期胃癌患者,試驗中排除了ECOG(東部腫瘤協作組織)體力狀態評分為 2 分及以上患者、有胃腸道出血傾向的患者、藥物不可控製的高血壓患者、凝血功能異常患者、尿蛋白陽性患者、膽紅素≥1.25 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4 周內進行過大手術傷口未愈合的患者。 176 例患者服用本品850 mg qd 治療。 72%的受試者接受了 2 個周期或以上的治療( 28 天為一個周期)。 試驗組和安慰劑組不良反應( 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反應分級標準 NCI-CTC AE 3.0 判斷)發生率分別為 92.05%和 71.43%,3/4 級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分別為 51.70%和 24.18%。 常見不良反應(發生率≥5%) 中,試驗組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 本品目前尚無用於妊娠期女性的相關資料。動物試驗表明,在器官發生期 SD 大鼠給予高 劑量阿帕替尼( 16 mg/kg/日), 可以使胎鼠骨骼發育延遲並有致畸效應。 建議育齡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療期間和治療結束至少 8 周內應采用必要的避孕措施。如在妊娠期間服用本品,應告知患者可能對胎兒產生的危害,包括發育障礙和嚴重畸形。 哺乳期使用: 本品目前尚無用於哺乳期女性的相關資料。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經人乳汁排泄,由於多種藥物都經人乳汁排泄,因此建議哺乳婦女在接受本品治療期間停止母乳喂養。

成分

1.本品適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學治療主要是指鉑劑和多西紫杉醇治療。2.本品對於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療效,是基於大規模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預設亞洲亞組的生存優勢(注:該試驗總體人群中未顯示改善疾病相關症狀和延長生存期)及中國非對照臨床試驗的生存數據而確立的。3.兩個大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聯合含鉑化療方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方案。

本品單藥適用於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三線及三線以上治療,且患者接受阿帕替尼治療時一般狀況良好。

藥理作用

1.吉非替尼是一種選擇性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酪氨酸激酶抑製劑,該酶通常表達於上皮來源的實體瘤。2.吉非替尼廣泛抑製異種移植於裸鼠的人腫瘤細胞的生長,抑製其血管生成,在體外,可增加人腫瘤細胞衍生係的凋亡並抑製血管生成因子的侵入和分泌。在動物試驗或體外研究中已證實吉非替尼可提高化療、放療及激素治療的抗腫瘤活性。

1.毒理研究 長期毒性: 大鼠 26 周長期毒性研究( 5, 15, 50 mg/kg/天)顯示本品無毒性反應劑量為 5mg/kg( 雌鼠)和 15 mg/kg( 雄鼠) 。 毒性反應劑量為 15 mg/kg( 雌鼠)和 50 mg/kg( 雄鼠)。毒性反應包括雌性大鼠白細胞升高及提前出現早期慢性進行性腎病樣的形態學改變;雌雄大鼠紅係改變、切齒斷裂、耗食量下降及肝腎功能的輕度改變,除切齒的改變未能完全恢複外,其它改變在停藥後基本恢複; 犬 39 周長期毒性研究(20, 60, 120 mg/kg/天)顯示, 僅 20 mg/kg1 條雄性犬精子生成障礙,其它均未見藥物相關性的變化,恢複期也未見異常改變,劑量≤20mg/kg 為安全劑量。 遺傳毒性: 鼠傷寒沙門氏菌回複突變試驗、中國倉鼠肺成纖維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小鼠骨髓微核試驗顯示本品無遺傳毒性。 生殖毒性: SD 大鼠於妊娠第 6~15 天灌胃給予本品 16 mg/kg/天,有一定程度的胚胎-胎仔毒性,可使胎鼠骨骼發育延遲並有致畸效應,但無母體毒性。 對胚胎-胎仔無毒性作用的劑量為 4 mg/kg。 本品尚未進行致癌性研究。  2.

注意事項

接受吉非替尼治療的患者,偶爾可發生急性間質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見“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節)。伴發先天性肺纖維化/間質性肺炎/肺塵病/放射性肺炎/藥物誘發性肺炎的患者出現這種情況時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氣短,咳嗽和發熱等呼吸道症狀加重,應中斷治療,及時查明原因。當證實有間質性肺病時,應停止使用吉非替尼並對患者進行相應的治療。已觀察到無症狀性肝轉氨酶升高(見“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節)。因此,建議定期檢查肝功能。可謹慎的用於肝轉氨酶輕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損害嚴重,應考慮停藥。誘導CYP3A4活性的物質可增加吉非替尼的代謝並降低其血漿濃度。因此,與CYP3A4誘導劑(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鹽類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療效(見“藥物相互作用”節)。已報道在服用華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現國際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見“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節)。服用華法令的患者應定期監測凝血酶原時間或INR的改變。能使胃的PH值持續升高的藥物可降低吉非替尼的血漿濃度並進而降低療效(見“藥物相互作用”節和“藥物代

特別注意事項 出血: VEGFR 抑製劑類抗腫瘤藥物有可能增加出血的風險。在阿帕替尼的Ⅱ、Ⅲ期臨床研究中,排除了有胃腸道出血傾向的患者, 未發現本品相對安慰劑組明顯增加出血的風險。但仍應提醒臨床醫生用藥時密切關注。 對合並用華法林抗凝的患者應常規監測凝血酶原時間( APTT)和國際標準化比率( INR),並注意臨床出血跡象,一旦發生出血跡象,應及時停藥。 對於重度( 3/4 級)出血的患者, 建議暫停用藥;如恢複用藥後再次出現重度( 3/4 級) 出血,可下調一個劑量後繼續用藥(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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