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頭孢呋辛酯顆粒
頭孢呋辛酯顆粒

頭孢呋辛酯顆粒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頭孢呋辛酯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0770

生產企業: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膿性鏈球菌引起咽炎、扁桃體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僅為非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氣管炎的繼發細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腸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單純性泌尿道感染;由產生青黴素酶或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單純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宮頸炎),以及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單純性淋病性直腸炎等。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單純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以及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膿皰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體引起的早期Lyme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呋辛酯顆粒
頭孢呋辛酯顆粒
蟹黃膚寧軟膏
蟹黃膚寧軟膏
主要成分

頭孢呋辛酯

螃蟹殼、黃柏、苦參、昆布、哈殼。輔料為甘油、聚山梨酯80、羥苯乙酯、單硬脂酸甘油酯、液狀石蠟、白凡士林、十八醇、氫酮。

生產企業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山東明仁福瑞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0770

國藥準字Z2005004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膿性鏈球菌引起咽炎、扁桃體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僅為非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氣管炎的繼發細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腸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單純性泌尿道感染;由產生青黴素酶或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單純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宮頸炎),以及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單純性淋病性直腸炎等。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單純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以及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膿皰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體引起的早期Lyme病。

清熱燥濕,殺蟲止癢。主治淺部皮膚真菌病(手、足癬,體癬,股癬)屬濕熱浸淫者。

用法用量

口服,劑量如下:成人一般每次0. 25g,每日兩次,一般的療程為5-10天。重症...

塗於患處,早晚各1次。

副作用

1.本品主要不良反應包括消化係統反應(如腹痛、腹瀉、惡心、退、口腔潰瘍等)、皮膚反應(如皮疹、紅斑、瘙癢)和頭痛等。

1.本品禁與眼睛接觸。2.本品不適用於濕疹、接觸性皮炎、麻疹等病。

禁忌

成分

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膿性鏈球菌引起咽炎、扁桃體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僅為非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氣管炎的繼發細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腸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單純性泌尿道感染;由產生青黴素酶或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單純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宮頸炎),以及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單純性淋病性直腸炎等。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單純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以及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膿皰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體引起的早期Lyme病。

清熱燥濕,殺蟲止癢。主治淺部皮膚真菌病(手、足癬,體癬,股癬)屬濕熱浸淫者。

藥理作用

1.塗藥處皮膚發生灼熱刺痛。2.偶見塗藥處皮膚出現紅斑,小丘疹,濕疹化樣變。

注意事項

見說明書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2.用畢洗手,切勿接觸口腔等黏膜處。3.本品對破損皮膚有輕微刺激性。4.忌煙酒、辛辣、油膩食物。5.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6.使用本品發生症狀加重並呈濕疹化者,應去醫院就診。7.塗藥量應根據皮損麵積大小增減。8.用藥後皮膚過敏者應停止使用,症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9.塗藥量應根據皮損麵積大小增減。10.用藥7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1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2.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3.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4.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藥企營銷&商務合作聯係: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