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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羥氨苄膠囊
頭孢羥氨苄膠囊

頭孢羥氨苄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頭孢羥氨苄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3020209

生產企業: 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羥氨苄膠囊
頭孢羥氨苄膠囊
柳胺酚膠囊
柳胺酚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頭孢羥氨苄,其化學名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羥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為柳胺酚。

生產企業

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釣魚台醫藥集團吉林天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3020209

國藥準字H2202407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於膽囊炎、膽道炎、膽石症及膽道手術後綜合征。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兒童常用量:一次按體重15~20mg/kg,一日2次。A組溶血性鏈球菌咽炎及扁桃體炎每12小時15mg/kg,療程至少10天;成人腎功能減退者首次劑量為1.0g飽和量,然後根據腎功能減退程度予以延長給藥間期。肌酐清除率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時,分別每12小時、24小時和36小時服藥0.5g。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隨年齡、症狀,適當增減用量。

副作用

對有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史者和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

用藥後偶有蕁麻疹樣皮膚反應或惡心等消化道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齡患者應減量。

藥理作用

本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為5%,以惡心、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為主,少數患者尚可發生皮疹等過敏反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也可出現尿素氮、血清氨基轉移酶、血清堿性磷酸酶一過性升高。

注意事項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有腎功能減退者慎用本品。3.應用頭孢羥氨苄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轉移酶、門冬氨基酸轉移酶和堿性磷酸酶可有短暫性升高。4.頭孢羥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本品須適當減量。5.每日口服劑量超過4g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長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數量。 2.如治療中有反複膽絞痛發作,應停藥。 3.本品不能溶解膽色素結石、混合結石及不透X線的結石。 4.有藥物過敏史患者慎用。用藥中如出現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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